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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医院营养师提醒:夏季拒绝“毒从口入”加强自身防护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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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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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季来临,鱼虾、烤串、凉面、沙拉在带给人们美味的同时,也带来了食品安全隐患。中日医院营养师提醒:公众应该学会识别有毒食物,防止夏季中毒发生。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物,或误食了有毒有害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疾病,多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胃肠道症状。食物中毒可散发,亦可暴发流行,取决于患者是自己食用还是集体食用了有毒食物。如果食用了相同的有毒食物,患者会有相似的临床表现,但这有利于及时诊断病因,开展对症治疗,减轻患者痛苦,避免更大的损失。

  食物中毒分为四大类,包括病原微生物污染食品中毒、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食品中毒、动物性有毒食品食物中毒、及植物性有毒食品引起中毒。

  病原微生物污染食品造成的食物中毒主要包括四种,一是细菌性食物中毒。天气闷热潮湿,细菌易滋生繁殖,致病菌在屠宰、运输、贮藏、销售畜肉的过程中污染食品,若贮存温度过高,致病菌将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被污染的食品如未经烧熟煮透,或被食品从业人员、食品加工工具再次污染,都会造成细菌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对于预防这类食物中毒的措施重点在于加强对食品从业人员和公众的卫生宣教,避免生食肉类、海鲜食品;剩饭剩菜要低温冷藏,再次食用时要热熟热透。

  二是霉菌性食物中毒。我国作为粮食生产大国,小麦的赤霉病变和节菱孢霉菌造成的霉变甘蔗中毒连年发生,一般在麦收或甘蔗收割后,因贮存时间过长或贮存条件发生改变,导致霉菌大量繁殖。该类中毒的表现除一般的胃肠道症状外,霉菌毒素还会引起抽搐、步态不稳、语言障碍、呼吸衰竭等症状。

  三是寄生虫及虫卵造成的食物中毒。旋毛虫污染生肉或熟肉制品引起旋毛虫病,猪带绦虫的囊虫通过猪肉引起猪绦虫病,肝吸虫污染淡水螺、淡水鱼引起肝吸虫病。对于这种中毒,应加强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严禁未经检疫或不合格的肉类上市,对公众进行卫生宣教,不生吃猪牛狗及其他动物肉,烹调时煮熟炒透,将虫卵杀死,砧板和刀具要生熟分开,经常清洗消毒。

  四是病毒性食物中毒。这类食物中毒可通过粪—口途径在人与人之间传播,如甲型肝炎病毒污染水、贝类、凉菜等引起甲肝,轮状病毒污染沙拉、水果引起急性胃肠炎,诺瓦病毒污染水、贝壳类、沙拉引起急性胃肠炎,脊髓灰质炎病毒通过水、日常食物引起脊髓灰质炎等,其预防措施主要是切断传播途径,勤洗手,加强个人卫生防护。

  对于有毒化学物质污染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常见于超量或不恰当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农药或兽药残留。由于亚硝酸盐引起的中毒常表现为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指甲口唇青紫、心悸、呼吸困难,甚至抽搐、昏迷,因此蔬菜要低温贮存,现做现吃。而对于有机磷农药引起的中毒,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吐白沫、呼吸困难、瞳孔缩小、肌肉颤动、抽搐甚至昏迷,除做好农药的专人保管外,喷洒过农药的蔬菜和水果食用前一定要清洗干净。

  动物性有毒食品引起的食物中毒多见于食用河豚鱼和麻痹性贝类。河豚鱼含天然剧毒物质“河豚毒素”,卵巢毒性最大,其次是肝脏,中毒发生急速剧烈,常因呼吸麻痹、循环衰竭而死亡,目前尚无特效解毒药,抢救以催吐、洗胃、导泻为主。贝类毒素主要积聚在内脏,在食用这两种食物前应除去内脏、洗净、水煮、弃汤,将毒素降至最小量。

  植物性有毒食品引起的中毒主要指毒蘑菇(含天然有毒成分毒肽、毒伞肽、鹿花毒素等),苦杏仁(氰苷),扁豆(皂苷),发芽马铃薯(龙葵素),鲜黄花菜(类秋水仙碱),生豆浆(胰蛋白酶抑制剂)等,因毒素不同临床症状各异。预防最根本的方法是切勿自采不认识的蘑菇;勿食生的或干炒的苦杏仁;马铃薯应削掉发芽部位或弃用,辐照处理后放干燥阴凉处保存;尽量食用干黄花菜,如食新鲜黄花菜,需水浸泡或开水烫后弃水,炒熟食用;豆浆要煮熟后饮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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