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交通局城市高速大队业务用房修缮项目的采购公告宁波公安警察信息网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3、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建筑市场活动中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拟派项目经理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项目人员未解锁的视同有在建项目,因特殊情况未能解锁的,须在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相关机构确认的项目完工证明材料。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交通局城市高速大队业务用房修缮工程已由财政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交通局,使用单位为宁波市交通局城市高速大队,建设资金市财政资金,招标代理人为宁波中基title=国际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注:上述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并且依次装订成册,其中②④原件备查。
招标代理人名称:宁波中际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宁波市交通局城市高速大队业务用房修缮工程
3.4.5、投标人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须具有级及以上信用等级(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信用等级为准)。
联系人:吕勇 陈健 方芸 史维 李艳
招标范围:具体见项目概况及工程量清单
③资质证书复印件;
项目地址:位于机场快速干道与杭甬高速互通立交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不超过周岁)贰级及以上;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出之日至年月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下同),持投标申请资料到宁波中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号中基大厦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 标 人 名 称:宁波市交通局
6.其他
4.2 投标人投标申请须提供的资料:
3.4.1、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未有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上正在公示且被投标的不良行为记录。
3.2、投标人资质条件: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①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社明);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工期要求:日历天
招标控制价:¥236.2028万元
6.2、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采购”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招标代理人地址:鄞州区天童南号中基大厦楼
电话:传真:
招标编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本项目不提供邮购服务。
3.4.2、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及开标时间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宁波中际招标有限公司(鄞州区天童南号中基大厦楼开标室)。
②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6.1、特别提醒:各投标人按宁波市采购管理办公室、宁波市采购中心《关于征集“宁波title=采购网采购网”注册供应商的公告》的要求完成在宁波采购网()的注册。
安全要求:合格
5.投标文件的递交
3.4、其他要求:
3.4.4、投标人电子信用证的施工登记情况符合承接业务且人工工资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