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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春华:人民性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最基本特征(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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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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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人民概念的理解,直接关系到在实践中如何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及如何践行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民性。

  什么是人民?这个词好像是不证自明的,好像是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有人说,人民是大多数人,是老百姓,是人民群众,是穷人,是受压迫者,等等。但实际上,这些理解都不是很准确。

  人民一词古今中外已有。在我国古代,“人”与“民”是分开使用的。“人”与“民”的含义是不同的。《说文解字》指出,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礼记礼运》里说,人者,其天地之德、阴阳之交、鬼神之会、五行之秀气也。意思是:“人”是与“自然”相对应的,是指人这个生物体,是一个有思想、有文化、受过教育、社会化了的个体,是万物中最为杰出的存在,是万物之灵。那么“民”字呢?“民”字是“尸”和“氏”结合起来的,其意思就是“本地常住人口”或者“土著”。“民”字相对于君而言,“民”在古代主要指社会最底层的人,比如我们常说的众人、庶民、黎民百姓等。总体来说,古代的“人”与“民”是两个概念,是有对立关系的。人为官吏,民为众庶,“民”所对应的是国家和君主,主要指社会最底层的百姓、普通百姓,是为统治者“人”来服务的。当然,中国古代也有“民贵君轻”的思想,如孟子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但实际上,在我国古代社会,在统治者眼中,民就是臣民,甚至有刁民的含义。

  在西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等人都使用过人民概念,但他们所指的和我国古代所指的含义有很大不同,他们所指的是奴隶主和自由民,不包括奴隶。近代以后,人民的概念在西方被广泛地使用,但往往与公民、国民等词混用,泛指社会的一切成员。这与我们现在使用的人民的概念有很大区别。

  怎样正确理解人民的概念?对于这个问题,我们还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来进行正确分析。人民的概念,在哲学社会科学中的很多学科都使用,如学、法学等,其含义比较复杂。目前,在中国语境下使用的人民概念,主要是指在马克思主义语境下,与中国党的性质、宗旨、初心密切相关的一个概念。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谋幸福等等。我们要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来分析。

  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人民群众有两个规定性:一是数量上的,要有一定数量的人;二是质量上的,也就是说多数人的活动,一定是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起推动作用、具有促进作用的进步的社会力量。

  1942年5月,同志《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那末,什么是人民大众呢?最广大的人民,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民,是工人、农民、兵士和城市小资产阶级。”

  1949年6月,同志在《论人民》中指出:“人民是什么?在中国,在现阶段,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1957年2月,同志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指出:“人民这个概念在不同的国家和各个国家的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容。拿我国的情况来说,在抗日战争时期,一切抗日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日本帝国主义、汉奸、亲日派都是人民的敌人。在解放战争时期,美帝国主义和它的走狗即官僚资产阶级、地主阶级以及代表这些阶级的派,都是人民的敌人;一切反对这些敌人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在现阶段,在建设社会主义的时期,一切赞成、拥护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围;一切反抗社会主义和敌视、破坏社会主义建设的社会势力和社会集团,都是人民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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