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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物品装饰厂房遇火变成修罗场惨绝人寰的德惠63重大火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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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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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6月3日6时10分许,位于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的吉林宝源丰禽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源丰公司)主厂房发生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共造成121人死亡、76人受伤,17234平方米主厂房及主厂房内生产设备被损毁,直接经济损失1.82亿元。

  6月3日早上5时20分左右,宝源丰公司员工因为天气等原因当天提前进入厂区工作。累计有395人进入车间(其中一车间113人,二车间192人,挂鸡台20人,,冷库70人)。6时10分左右,部分员工发现一车间女室及附近区域上部有烟、火,主厂房外面也有人发现主厂房南侧中间部位上层窗户最先冒出黑色浓烟。虽然部分人员对火势进行了初期扑救,但火势未得到有效控制。

  此后火势逐渐变大,开始在吊顶内由南向北蔓延,同时向下蔓延到整个附属区,并由附属区向北面的主车间、速冻车间和冷库方向蔓延。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主厂房西北部的1号冷库和1号螺旋速冻机的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发生物理爆炸,致使该区域上方屋顶卷开,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火势蔓延至主厂房的其余区域。

  6时30分57秒,德惠市公安消防大队接到110指挥中心报警后,第一时间调集力量赶赴现场处置。吉林省及长春市人民政府接到报告后,迅速启动了应急预案,省、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和其他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组织调动公安、消防、、医疗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先后调集消防官兵800余名、公安干警300余名、官兵800余名、医护人员150余名,出动消防车113辆、医疗救护车54辆,共同参与事故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在施救过程中,共组织开展了10次现场搜救,抢救被困人员25人,疏散现场及周边群众近3000人,火灾于当日11时被扑灭。

  由于制冷车间内的高压贮氨器和卧式低压循环桶中储存有大量液氨,消防部队按照“确保液氨储罐不发生爆炸,坚决防止次生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则,采取喷雾稀释泄漏氨气、水枪冷却贮氨器、破拆主厂房排烟排氨气等技战术措施,并组成攻坚组在宝源丰公司技术人员的配合下成功关闭了相关阀门。

  事故中,制冷机房内的1台卧式低压循环桶内液氨泄漏,其余3台高压贮氨器、9台卧式低压循环桶及液氨输送和氨气回收管线吨。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及专家的指导下,历经8天昼夜处置,30吨液氨全部倒出并运送至安全地点。

  当地政府已对残留现场已解冻、腐烂的2600余吨禽类产品进行了无害化处理,并对事故现场反复消毒杀菌,避免了疫情发生及对土壤、水源造成二次污染。当地党委政府认真做好事故伤亡人员家属接待及安抚、遇难者身份确认和赔偿等工作,共成立121个包保安抚工作组,对121名遇难者家属实行包保帮扶,保持了社会稳定。121名遇难者遗体已全部经DNA比对确认身份,遗体已全部火化,遇难者理赔已全部完成。

  事故发生时共有77名受伤人员入院治疗(其中15名为重症),卫生部门成立了一对一的医疗救治小组,国家卫生计生委向长春派遣了医疗专家组,共有18名国家级专家、52名省市专家、370名医护人员参与治疗,累计会诊392人次。同时,对遇难者家属、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分步骤进行了心理疏导,实施了心理危机干预治疗。77名受伤人员中,除1人因伤势过重经抢救无效死亡外,其他受伤人员均可恢复生活和劳动能力。

  宝源丰公司主厂房一车间女室西面和毗连的二车间配电室的上部电气线路短路,引燃周围可燃物。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火势迅速蔓延的主要原因:一是主厂房内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和聚苯乙烯夹芯板(聚氨酯泡沫燃点低、燃烧速度极快,聚苯乙烯夹芯板燃烧的滴落物具有引燃性)。二是一车间女室等附属区房间内的衣柜、衣物、办公用具等可燃物较多,且与人员密集的主车间用聚苯乙烯夹芯板分隔。三是吊顶内的空间大部分连通,火灾发生后,火势由南向北迅速蔓延。四是当火势蔓延到氨设备和氨管道区域,燃烧产生的高温导致氨设备和氨管道发生物理爆炸,大量氨气泄漏,介入了燃烧。

  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主要原因:一是起火后,火势从起火部位迅速蔓延,聚氨酯泡沫塑料、聚苯乙烯泡沫塑料等材料大面积燃烧,产生高温有毒烟气,同时伴有泄漏的氨气等毒害物质。二是主厂房内逃生通道复杂,且南部主通道西侧安全出口和二车间西侧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被锁闭,火灾发生时人员无法及时逃生。

  三是主厂房内没有报警装置,部分人员对火灾知情晚,加之最先发现起火的人员没有来得及通知二车间等区域的人员疏散,使一些人丧失了最佳逃生时机。四是宝源丰公司未对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未组织应急疏散演练,员工缺乏逃生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

  此外宝源丰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本不落实,公安消防部门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建设部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管严重缺失等也是本次火灾事故的客观原因之一。对与事故有关人员的处理方面,除了已经死亡的工厂厂长蒋铁铀、生产车间电气负责人周绍岩之外,宝源丰公司董事长贾玉山、总经理张玉申,以及提供施工原材料的辽宁大河重钢工程有限公司董事贾铁金都依法依规进行了严肃处理。

  对于涉事单位和相关机构的处理,国务院调查组也相应公布了处理决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责成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宝源丰公司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宝源丰公司依法予以取缔。

  另外建议吉林省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对所涉及的工程项目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对吉林省人民政府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其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

  【本文节选自《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10-2013》,作者生产安全事故案例选编2010-2013编写组,重庆大学出版社 有删减;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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