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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乐健康2版招股书同年净利差2千万 正中珠江客户冲关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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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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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8月22日,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仙乐健康”)首发申请上会。据公开报道,早在2016年3月,仙乐健康就向证监会提交了拟登陆主板的招股书,但在2017年1月中止审核。2017年7月,仙乐健康再一次向证监会提交了拟登陆主板的招股书,但于2018年3月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第三次IPO冲刺,仙乐健康放弃主板,改道创业板。相比前两次,仙乐健康拟募集资金增加了1.4亿元,具体募投项目来看,仙乐健康募资大头变成了“补充流动资金”,这一项拟募资额由8000万元增加到了2.2亿元。

  据最新招股书,仙乐健康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不高于2000万股,拟募集资金6.06亿元,其中2.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94亿元用于“安徽马鞍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973.56万元用于“仙乐健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3.23万元用于“仙乐健康B2B营销项目”、4275.45万元用于“包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仙乐健康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招商证券。

  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仙乐健康4版招股书,分别为仙乐健康于2016年3月4日、2017年7月3日、2018年4月18日、2018年11月5日报送。

  记者发现,仙乐健康前后招股书披露的2016年营收、净利数据对不上。相距不足1年的两版招股书中,2016年仙乐健康营收相差81.27万元,营业利润相差2818.58万元,净利润相差2104.59万元。

  2017年7月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营业收入为78700.64万元,营业利润为96125.29万元,净利润为72477.21万元。

  2018年4月18日报送的招股书则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营业收入为78619.37万元,营业利润为93306.71万元,净利润为70372.62万元。

  仙乐健康的审计机构是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中珠江”)。正中珠江因担任涉嫌财务造假的康美药业的审计机构而陷入麻烦。

  8月16日,证监会公布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康美药业年报的审计机构正中珠江如何处理尚不得而知。

  不过,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多家媒体报道,5月9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立案调查。

  记者就相关问题采访仙乐健康,截至发稿,未获回复。

  保健品厂商冲关创业板  募资大头用于补血

  仙乐健康专注于营养保健食品的研发与生产。生产的营养保健食品按照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软胶囊、片剂、粉剂、软糖及其他。软胶囊主要包括鱼油软胶囊、鳕鱼肝油软胶囊、维生素软胶囊、辅酶Q10软胶囊、浓缩磷脂软胶囊等产品;片剂主要包括氨糖软骨素加钙片、维C咀嚼片、B族维生素片、钙铁锌咀嚼片等产品;粉剂主要包括蛋白质粉、胶原蛋白粉、益生菌粉等产品;软糖主要包括复合维生素软片、红色草莓多维软片、DHA藻油软糖等产品;其他主要包括西洋参胶囊、增加骨密度胶囊等硬胶囊产品以及胶原蛋白饮品等口服液产品。

  广东光辉持有仙乐健康3456万股股份,占仙乐健康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57.6%,为仙乐健康的控股股东。林培青及其妻子陈琼为仙乐健康的实际控制人。林培青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仙乐健康2346.23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39.10%。陈琼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仙乐健康979.2万股,占发行前总股本的16.32%。林培青和陈琼夫妇直接或间接共同持有仙乐健康发行前总股本的55.42%,为仙乐健康的实际控制人。

  仙乐健康拟登陆深交所创业板,拟募集资金6.06亿元,其中2.2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1.94亿元用于“安徽马鞍山生产基地建设项目”、8973.56万元用于“仙乐健康研发中心建设项目”、6003.23万元用于“仙乐健康B2B营销项目”、4275.45万元用于“包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

   

  第三度冲关IPO放弃主板改道  招股书数据前后对不上  募资补血额大增1.4亿元  

  据公开报道,早在2016年3月,仙乐健康就向证监会提交了拟登陆主板的招股书,但在2017年1月中止审核。2017年7月,仙乐健康再一次向证监会提交了拟登陆主板的招股书,但于2018年3月,向证监会申请撤回申报材料。

  证监会官网披露了仙乐健康4版招股书,分别为仙乐健康于2016年3月4日、2017年7月3日、2018年4月18日、2018年11月5日报送。

  记者发现,仙乐健康前后招股书披露的2016年营收、净利数据对不上。

  2017年7月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营业收入为78700.64万元,营业利润为96125.29万元,净利润为72477.21万元。

   

  2018年4月18日报送的招股书则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营业收入为78619.37万元,营业利润为93306.71万元,净利润为70372.62万元。

   

  相距不足1年的两版招股书中,仙乐健康2016年营收相差81.27万元,营业利润相差2818.58万元,净利润相差2104.59万元。

  这两版招股书中的现金流数据也前后不一。2017年7月3日报送的招股书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430.63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672.96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733.94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375.98万元。

   

  2018年4月18日报送的招股书则显示,2016年仙乐健康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26.35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8104.25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4488.55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4696.93万元。分别与前版数据相差2395.72万元、568.71万元、3245.39万元、320.95万元。

   

  第三次IPO冲刺,仙乐健康放弃主板,改道创业板。相比前两次,仙乐健康拟募集资金增加了1.4亿元,具体募投项目来看,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由8000万元增加到了2.2亿元。

  2016年、2017年版招股书均显示,仙乐健康拟募集资金4.66亿元,而2018年两版招股书中募资金额一跃变为6.06亿元。

   

  仙乐健康2017年版招股书中披露的拟募资明细

  审计机构正中珠江涉康美药业财务造假案

  据微信公众号“梧桐树下V”,8月16日,证监会刚刚公布对康美药业等作出处罚及禁入告知,康美药业有预谋、有组织,长期、系统实施财务造假行为,恶意欺骗投资者,影响极为恶劣,后果特别严重。

  2016年至2018年期间,康美药业涉嫌通过仿造、变造增值税发票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通过伪造、变造大额定期存单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将不满足会计确认和计量条件工程项目纳入报表,虚增固定资产等。

  而康美药业年报的审计机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正中珠江”)如何处理尚不得而知。

  巧合的是,仙乐健康的审计机构正是正中珠江。

  记者注意到,此前已有多家媒体报道,5月9日,证监会对康美药业审计机构正中珠江立案调查。

  两年分红逾6亿元

  与仙乐健康拟募资补血金额大增1.4亿元形成鲜明对比的是仙乐健康的大手笔分红。

  2014年12月20日,仙乐健康前身仙乐有限做出股东会决议,将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可分配利润中的1.26亿元分配给股东。

  仙乐健康于2016年9月5日、2016年9月20日分别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议案内容如下:根据正中珠江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7.85亿元;公司同意以总股本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83.4元,总共分红5亿元。

  2014年、2016年,仙乐健康决议分红金额合计达6.26亿元,超过仙乐健康拟募资额。

  5亿分红决议作出的时,仙乐健康已启动首次IPO冲关,2016年3月4日仙乐健康向证监会报送首版招股书。

  就仙乐健康的分红情况,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要求仙乐健康:(1)补充说明2016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约定及公司的现金分红政策,并结合公司历次现金分红情况说明是否存在突击分红的动机,说明相关股东缴纳所得税的情况;(2)结合报告期内的重大资本性支出及资金使用情况,说明2016年度大额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本次募集资金的必要性。请保荐机构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卖子”致2016年净利飙升  放弃自有品牌成为代工厂

  据最新版招股书,2015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营业收入分别为8.24亿元、7.86亿元、13.30亿元、7.38亿元,净利润分别为0.56亿元、7.04亿元、1.04亿元、0.72亿元,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7199.55万元、8479.72万元、10358.14万元、6831.02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0671.39万元、-9826.35万元、4935.22万元、8807.33万元。

   

   

  2016年仙乐健康营收同比下滑4.62%,但净利同比飙升1150.70%。究其原因,仙乐健康2016年卖出子公司广东千林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千林”)100%股权,在2016年当期确认投资收益8.54亿元。

  2015年9月30 日,仙乐健康与辉瑞制药(英文简称:Pfizer Inc.)旗下的Pfizer Consumer Healthcare Limited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持有的广东千林100%股权转让给Pfizer Consumer Healthcare Limited,交易金额为1.44亿美元。该交易于2016年1月13日完成。按照交割日中国银行外汇中间价6.563:1计算,仙乐健康出售广东千林价格为9.43亿元人民币。

  被出售前, 广东千林担当着仙乐健康的品牌产品销售。广东千林专注于打造“千林”牌营养保健食品,其定位为专注于“女性”的营养保健食品品牌运营商。

  仙乐健康的销售模式分为合同生产与品牌产品销售。合同生产模式下,公司向下游品牌商和渠道商提供产品开发、产品生产与技术服务。品牌产品销售模式下,公司主要通过商超、药店、电商等渠道向消费者销售自有以及代理品牌产品。

  出售广东千林后,仙乐健康品牌产品销售金额锐减,品牌产品销售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不足3%,而依赖合同生产销售的金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则攀升至97%以上。

  2015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合同生产销售金额分别为6.12亿元、7.74亿元、12.68亿元、7.08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75.46%、99.33%、97.08%、98.18%;品牌产品销售金额分别为19904.51万元、521.48万元、3817.98万元、1314.3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4.54%、0.67%、2.92%、1.82%。

   

  多家媒体均指出仙乐健康“卖子”之举意味着其将完全放弃自有品牌,一门心思给辉瑞制药、康恩贝等大品牌做“代工厂”。

  仙乐健康招股书表示,通过出让广东千林,公司进一步强化了与辉瑞制药的合作关系。作为出让广东千林的重要条件,2015年12月1日,仙乐健康与广东千林签署了《生产与供应主协议》、《供销协议》(约定从交割日起仙乐健康向广东千林生产并供应指定产品,期限十年),约定了广东千林出让给辉瑞制药后,仙乐健康享有广东千林为期十年的指定产品独家供应权。

  “卖子”大赚一笔后,2017年,仙乐健康净利大降85%%。

  “卖子”给辉瑞背后原因揭秘:保健食品“贴牌”末路谋变?

  据《中国经营报》2016年1月报道,记者发现,辉瑞公司旗下多款“善臣”牌保健食品此前都是使用仙乐制药(注:仙乐健康前身)的批准文号贴牌生产。而这些贴牌产品一直游走在政策边缘的灰色地带。

  正在征求意见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表示,“同一企业不得用同一配方生产不同品牌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这意味着,市场上大量的贴牌保健食品将被取缔。

  记者发现,市场上销售的善存沛优维妥立牌维D钙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00083)、善存沛优辅助降血脂软胶囊(国食健字G20110407)、善存沛优氨糖软骨素加钙片(国食健字G20110012)、善存葡萄籽芦荟软胶囊(国食健字G20080618)等多款保健食品都是使用仙乐制药的批文代工生产的,与市面上销售流通的多种不同品牌包装标示着“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同类保健食品都是同一批准文号,而这些批准文号都属于仙乐制药。

  据业内人士介绍,善存上述这类产品在业内称之为“贴牌”产品,即拥有蓝帽子的代工生产企业将产品批文授权给多家销售型公司使用,这样造成的结果就是一个保健食品批文对应几十种不同品牌包装产品。

  那么辉瑞使用仙乐制药的批文“贴牌”生产上述产品的政策依据是什么?

  辉瑞方面对此没有做正面回应,仅向记者表示,辉瑞在中国的所有经营活动,都是符合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这也是辉瑞业务经营与发展的基石。

  实际上,早在2012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药监总局前身)在关于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国食药监保化[2012]134号)就明确要求,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套用、冒用批准文号,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等情况,产品说明书及标签内容是否与批准的一致。

  然而这份文件却在广东省有不同的解读。

  记者得到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2012年7月22日,仙乐制药和广东长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长兴”)曾联合致函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处表示,自2012年5月1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突出重点集中开展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的通知》以来,有些地方对文中“一个批准文号用于多个产品、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存在不同理解,导致我们很多产品在部分地方被要求下架,被退货,公司内部已生产的产品发不出,原辅料、包材大量滞压,给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带来很大的困扰。我们目前的产品在产品的包装标签上加标了经工商部门批准合法使用的商标,而不是在产品名称上加贴。我们认为这种加贴不改变产品批准名称,符合《保健食品标识规定》相关要求,是属于在包装标签加贴商标,不违反保健食品包装标签的相关规定,不属于“一个产品的批准名称加贴其他商标”的情形。对此,恳求省局保健食品处予以说明。

  2012年7月29日,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处在此份关于请求出具说明的函加盖了公章,并表示“情况属实”。

  “卖子”后毛利率骤降  失去高新技术企业税率优惠资格

  卖出广东千林当年,仙乐健康毛利率大降11个百分点。2015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43.11%、32.11%、32.08%、32.67%。其中合同生产毛利率分别为31.85%、31.96%、31.28%、32.28%,品牌产品销售毛利率分别为77.78%、54.44%、58.67%、54.02%。

   

  仙乐健康招股书称,2016年度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5年度下降较多,主要系发行人在2016年1月13日出售了子公司广东千林经营的品牌产品销售业务。品牌产品销售毛利率较高,品牌产品销售业务收入由 2015年度的19904.51 万元下降至2016年度的521.48万元,故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仙乐健康卖出广东千林后还失去了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优惠税率的资格。仙乐健康于2011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在2014年通过复审,有效期至2017年10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2016年因处置子公司广东千林产生大额的股权转让收入,导致当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未达到60%以上,不符合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税率的要求,仙乐健康2016 年、2017年以及2018年1-6月按25%的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仙乐健康将广东千林卖给辉瑞制药(英文简称:Pfizer Inc.)后,辉瑞制药开始稳居仙乐健康第一大客户。2016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对Pfizer Inc.的销售金额分别为1.29亿元、1.84亿元、0.96亿元,占比分别为16.39%、13.83%、13.03%。

  与此同时,广东千林位居仙乐健康第一大应收账款客户。2016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对广东千林的应收账款金额分别为3165.36万元、2366.59万元、2034.63万元,占应收账款总额比例分别为24.23%、14.04%、14.72%。

  2016年负债飙升5.6亿  财务指标被指“亚健康”  

  “卖子”当年即2016年,仙乐健康负债飙升5.6亿元。2015年-2018年1-6月,仙乐健康负债总额分别为4.54亿元、10.13亿元、7.08亿元、7.70亿元。其中流动负债分别为3.72亿元、7.92亿元、4.12亿元、4.55亿元,占比分别为81.96%、78.23%、58.17%、59.14%;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82亿元、2.21亿元、2.96亿元、3.14亿元,占比分别为18.04%、21.77%、41.83%、40.86%。

   

  仙乐健康招股书表示,2016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同比增加较多,主要系由于发行人应交税费、应付股利、长期借款增加所致。2017年末,公司负债总额同比减少较多,主要系短期借款、应交税费、应付股利减少所致。

  据投资者报,仙乐健康财务指标“亚健康”。从财务数据上看,仙乐健康在资产流动性上存在一定的风险。2017年年底,在仙乐健康的5.09亿元流动资产中,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分别为:1.6亿元、0.64亿元、1.93亿元,三项合计4.17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高达80.93%。同年,仙乐健康的流动负债高达4.12亿元,占流动资产的80.94%。

  此外,关注到速动比率,2015-2017年,仙乐健康的速动比率分别为:0.44、0.84、0.77,均小于1倍,显示了企业短债偿债能力也有待提升。同时,在应收账款周转率这一衡量企业经营水平和偿债能力的另一个重要指标上,仙乐健康也一直处于较低水平:2015-2017年,行业均值为:33.25%、31.09%和24.49%,而仙乐健康为15.32%、8.33%、9.44%,水平远远不及行业均值。 

  11家子公司9家亏损  收购1家子公司背负1.68亿元商誉

  据仙乐健康最新招股书披露,仙乐健康拥有各级全资子公司企业共11家。以2017年净利润来看,这11家子公司中仅有2家盈利,其余9家均亏损。

  2017年,仙乐健康子公司中,美国仙乐净利润为-86.57万元,安徽仙乐净利润为-424.4万元,上海仙乐净利润为-48.34万元,仙乐控股为-367.12万元,仙乐海外为-63.19万元,仙乐海外有限合伙-335.01万元,Ayanda有限-0.59万元,维乐维-1618.76万元,广东仟佰-127.82万元。

  仙乐健康2017年盈利的2家子公司分别为仙乐国际净利润414.21万元,Ayanda净利润1482.61万元。

  仙乐健康业绩最好看的子公司Ayanda系仙乐健康2016年收购而来,仙乐健康2016年12月21日完成对Ayanda收购。2017年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仙乐健康招股书称Ayanda成立于1992年,位是一家专注于复杂配方软胶囊的合同生产商,主要业务面向欧洲市场。截至2018年6月30日,Ayanda总资产为1.17亿元,净资产为7367.18 万元。2018年1-6月营业收入为1.54亿元,净利润为1355.29万元。

  仙乐健康招股书表示,由于公司收购Ayanda属于是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商誉。该等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要在未来每年会计年末进行减值测试。

  截至2018年6月30日,仙乐健康因收购Ayanda产生的确认商誉金额为1.68亿元。若 Ayanda未来经营中不能较好地实现收益,则收购Ayanda所形成的商誉将会有减值风险,从而对仙乐健康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家亏损子公司收购自控股股东  收购完成后调整收购价  控股股东亏损遭问

  仙乐健康2017年亏损最大的子公司维乐维系当年从控股股东广东光辉并购而来。维乐维是在2016年9月22日成立的公司,截止到2017年3月24日净资产为-634.62万元。亏损的子公司广东仟佰同样并购自控股股东。广东仟佰成立于2016年3月11日,于成立当年即2016年向广东光辉拆借1485万元。

  2017年3月24日,仙乐健康与广东光辉签订两份《股权转让合同》,以1400万元受让维乐维100%的股权、以1000万元的价格受让广东仟佰100%的股权。维乐维、广东仟佰于2017年3月27日办理完成本次股权收购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广东仟佰于2017年7月15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关联公司维乐维100%股权方案>的议案》,同意以维乐维截止至2017年3月24日的净资产605.53万元作为交易价格,且仙乐健康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支付的1400万股权转让款超过605.53万元的差额部分794.47万元抵作仙乐健康应向广东光辉支付的股利。

  上述会议同时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收购关联公司广东仟佰100%股权方案>的议案》,同意以广东仟佰截止至2017年3月24日的净资产作为交易价格,由于广东仟佰截止至2017年3月24日净资产为-634.62万元,仙乐健康受让广东仟佰100%股权的价格为0元,同时广东光辉按634.62万元向仙乐健康支付相应的对价以弥补仙乐健康因收购广东仟佰股权而承担的负债,该634.62万元抵作发行人应向广东光辉支付的股利,仙乐健康根据《股权转让合同》支付的1000万元股权转让款超过0元的差额部分1000万元抵作仙乐健康应向广东光辉支付的股利。

  仙乐健康招股书称,2017年7月,仙乐健康综合考虑两家企业经营情况,资产主要为货币资金、应收应付及预收预付款项等构成,两家企业合并日账面净资产合理反映了两家企业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更加真实的反映转让时企业价值,最终确定修改收购价格为以上述两家企业2017年3月24日净资产作为作价依据。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就上述2起收购进行问询,要求仙乐健康说明:(1)上述两家公司的主营业务情况、财务数据、具体资产情况,并提供相关审计报告;(2)向控股股东收购上述两家公司的具体原因及其必要性,相关价格是否公允,上述两家公司的客户和供应商情况

  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就还就仙乐健康控股股东广东光辉情况提出问询:据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控股股东广东光辉最近一年亏损2290.82万元,发行人报告期内进行了大额现金分红,请发行人补充披露广东光辉投资的其他企业情况,并结合被投资企业情况说明,在发行人进行分红的情况下,广东光辉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是否存在替发行人承担相关费用情形。

  家族控股明显

  据投资时报,今年52岁的林培青于1993年创立仙乐健康,24年来几乎完全依靠林氏家族的力量将公司发展至今天。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广东光辉为仙乐健康第一大股东,直接持有该公司3456万股,持股比例达到57.60%。而广东光辉100%股权由七个自然人持有,分别为林培青(51.222%)、陈琼(11.00%)、姚壮民(10.00%)、林培春(10.00%)、林奇雄(7.778%)、林培娜(6.667%)、杨睿(3.333%),这七人亦直接持有仙乐健康部分股权。

  招股书显示,林培青担任仙乐健康的董事长、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76万股,持股比例为9.60%,同时持有广东光辉51.222%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39.10%的股份。

  林培青妻子陈琼,制剂研究员出身,担任仙乐健康的董事、副总经理,直接持有公司599.04万股,持股比例为9.984%,同时持有广东光辉11.00%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16.32%的股份。

  林培青的妹夫姚壮民,曾任汕头金石制药总厂销售经理,现任仙乐健康董事,直接持有公司207.36万股,持股比例为3.456%,同时持有广东光辉10.00%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9.216%的股份。

  林培青之父林奇雄,担任公司顾问,直接持有公司161.28万股,持股比例为2.688%,同时持有广东光辉7.778%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7.168%的股份。

  林培青的表弟高锋,担任仙乐健康总经理办公室主管;直接持有公司230.4万股,持股比例为3.84%。

  林培青的妹妹林培春,同时系姚壮民的妻子,直接持有公司207.36万股,持股比例为3.456%,同时持有广东光辉10.00%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9.216%的股份。

  林培青的另一个妹妹林培娜,直接持有公司138.24万股,持股比例为2.304%,同时持有广东光辉6.667%的股份,通过直接与间接共控制公司6.144%的股份。

  仙乐健康董事会共7人,一半为林培青家族成员。而高管团队中半数成员也由林培青家族成员组成。

  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林培青、陈琼夫妇合计持股55.42%,而林氏家族共持有仙乐健康发行前93.41%的股份,另外6.59%股份,由公司副总经理杨睿持有。若成功上市,林氏家族总持股比例仍达到70.0575%。

  林氏家族如此高比例持有公司股权,尽管在简洁管理流程、加快决策效率上有所裨益,但同时也对公司治理提出挑战。

  供应商品质存短板

  据华夏时报,招股书中,仙乐健康提示产品质量管理风险,如果原料采购、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出现质量管理失误,将有可能产生食品安全风险甚至导致食品安全事故,将严重影响公司的信誉和产品销售,进而影响公司的业绩。

  而恰恰是原材料供应商环节,仙乐健康存在短板,部分原材料供应商过度集中,并且存在经营风险。

  仙乐健康主要原材料有鱼油、鳕鱼肝油、硫酸软骨素等。报告期内,仙乐健康主要向 LYSI HF 采购鳕鱼肝油、向嘉兴恒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恒杰生物”)采购硫酸软骨素。

  2015年至2017年,仙乐健康向LYSI HF采购鳕鱼肝油的金额占公司当期采购鳕鱼肝油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4.37%、80.54%及 84.08%,向恒杰生物采购硫酸软骨素的金额占当期采购硫酸软骨素总金额的比例分别为 84.18%、86.02%及 94.83%。

  显然,原材料供应明显过于依赖单一厂商。仙乐健康称,恒杰生物为中国硫酸软骨素的主要供应商之一,基于其产品质量及服务优势,与恒杰生物进行了长期采购合作。

  恒杰生物官网显示,这是一家成立于1997年,专业生产硫酸软骨素系列产品的公司。

  恒杰生物2016年7月申请挂牌新三板的资料显示,该公司员工33人,连年亏损,2013年、2014年、2015年前10个月分别亏损300万元、50万元和59万元。截至 2016 年3月31日,恒杰生物负债总额3001.79万元 ,负债率高达58.9%。

  2011年6月,恒杰生物“硫酸软骨素钠盐”生产车间还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多人受伤。

  这样的企业却成为仙乐健康的“优质供应商”之一。仙乐健康表示,公司现有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经营状况出现问题,或合作出现问题,则可能对公司对应产品的生产及销售产生一定影响。公司对单一供应商的依赖可能将会加剧产品质量和经营的风险。

  招股书未披露产品不合格信息

  据经济导报,作为保健食品企业,报告期内,仙乐健康生产的产品至少两次被国家监管部门查出“不合格”,但公司在拟招股书中没有进行任何披露。

  2018年1月初,南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2017年南昌市市级保健品抽检信息公告显示,2017年该局共监督抽检市级保健食品303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问题样品22批次,合格率为92.41%。该局2017年市级保健食品的抽检项目包括辅助降血糖(血脂)类、缓解体力疲劳类、减肥类、保健酒类、补充营养类、增强免疫力类、改善睡眠类以及其它类共计八个大类。

  其中由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检测的,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广东仙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多种维生素矿物质片(成人型)检测结果不合格,其中维生素A检出值为0.197mg/g(标准0.285~0.641mg/g)。

  2018年12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官网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2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称,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糖果制品、保健食品、粮食加工品、方便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膳食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10类食品128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58批次、不合格样品23批次。

  其中,北京开心人大药房有限公司劲松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仙乐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活力来浓缩磷脂软胶囊,霉菌和酵母的检验结果为380CFU/g,高于国家规定的≤50CFU/g标准值。检验机构为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济南一位医药界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霉菌和酵母是自然界中常见的真菌,在自然界中广泛存在。霉菌和酵母污染可使产品腐败变质,破坏产品的色、香、味,降低其食用价值。霉菌和酵母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加工用原料受污染,或者是产品存储、运输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流通环节抽取的样品被污染。

  其实,对于业务的合法合规性问题,证监会在反馈意见中也进行了重点关注。证监会要求公司说明产品的生产、销售等各经营环节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产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广告法》的规定,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是否存在虚假广告,是否因此受到过处罚,是否存在因虚假宣传引起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但遗憾的是,仙乐健康更新后的招股书仍没有披露产品存在不合格的情况。

  4商标被国家商评委裁定无效  5诉国家商评委

  据仙乐健康招股书,仙乐健康存在5起重大诉讼,均为仙乐健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先后裁定仙乐健康第10728057号“仙乐”商标、第19186144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第13310367号“仙乐”商标、第18476612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无效。详情如下:

  1、发行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一

  发行人系第10728057号“仙乐”商标的注册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琚”)以10728057号“仙乐”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211135号“仙乐及图”商标及第251416号“仙乐牌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第10728057号“仙乐”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后做出了相关无效的裁定书。

  发行人对前述裁定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并将浙江仙琚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该商标无效的裁定书,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前述案件,并出具了《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2016)京73行初6836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收到关于该案件的判决书。

  2、发行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二

  发行人系第10728057号“仙乐”商标的注册人。发行人认为黑龙江省世一百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一百年生物”)第12040718号“优仙乐PRIORITYHAPPY及图”商标与发行人的第10728057号“仙乐”商标构成近似商标,因此发行人于2016年7月7日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第12040718号“优仙乐PRIORITYHAPPY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于2017年4月12日出具《关于第12040718号“优仙乐PRIORITYHAPPY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7]第0000037052号),认为第12040718号“优仙乐PRIORITYHAPPY及图”商标在医用保健袋商品上予以无效宣告,在其余商品上予以维持。

  发行人不服前述裁定而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将世一百年生物列为第三人,请求撤销《关于第12040718号“优仙乐PRIORITYHAPPY及图”商标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书》(商评字[2017]第0000037052号),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做出裁定。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尚未就该案件开庭审理。

  3、发行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三

  发行人系第19186144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的注册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琚”)以19186144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251416号“仙乐牌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第19186144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后做出了无效的裁定书。

  发行人对前述裁定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并将浙江仙琚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该商标无效的裁定书,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前述案件,并出具了《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收到关于该案件的判决书。

  4、发行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四

  发行人系第13310367号“仙乐”商标的注册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琚”)以13310367号“仙乐”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251416号“仙乐牌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第13310367号“仙乐”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后做出了无效的裁定书。

  发行人对前述裁定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并将浙江仙琚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该商标无效的裁定书,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前述案件,并出具了《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收到关于该案件的判决书。

  5、发行人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案件五

  发行人系第18476612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的注册人,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仙琚”)以18476612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与其在先注册的第251416号“仙乐牌及图”商标构成类似商标为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起第18476612号“仙乐健康SIRIO及图”商标无效宣告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之后做出了相关无效的裁定书。

  发行人对前述裁定不服,于是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对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行政诉讼并将浙江仙琚列为第三人,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该商标无效的裁定书,并判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重新作出裁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受理了前述案件,并出具了《行政案件受理通知书》。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出具之日,发行人尚未收到关于该案件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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