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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线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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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及手机短信方式发出,并通过电线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宗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就议案进行审议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为加强公司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板块与新能源板块的联动性,培养交叉型人才,优化协同效率,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定于2023年10月12日下午14:30在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栋6层会议室召开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博股份”)及关联方山东泉兴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集团”)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枣庄薛城支行”)签署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15,000万元最高额度提供7,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山东雅百特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司拟向泉兴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7,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泉兴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科技”)51%的股份,系公司关联方。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对于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以下简称“青岛银行枣庄薛城支行”)签署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申请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

  公司拟就上述与泉兴集团同青岛银行枣庄薛城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和泉兴集团为山东雅百特向青岛银行枣庄薛城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项下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司拟向泉兴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7,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授信期限:壹年。在本授信期限内发生的每笔授信项下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以借款凭证等相应的凭证为准。各笔授信项下业务的到期日可以不受本授信期限届满的限制。

  (4)在授信合同项下的单笔信用业务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利率、费率以相应的单项业务合同、凭证为准。

  7、经营范围: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的制作、安装、设计、研发;金属板定型加工;金属板及配套材料的制作及销售;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软件的开发运用及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专业承包;钢结构、幕墙配件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百货的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组件的销售;贸易进出口;建筑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房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信用卡业务及国家禁止的除外);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对能源项目投资;对工业、农业、商业、房地产业、个人消费及高科技项目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企业管理信息和商业信息咨询;钢材、木材、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劳保用品、电线电缆、矿用机械设备及配件、橡胶制品、水泥、水泥熟料、煤炭、焦炭、建材销售;经营进出口贸易。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蔬菜种植;物业管理;餐饮服务;食品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关联方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周转资金,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东莞光讯集团,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生活是什么图片。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博股份”)及关联方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中复凯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复凯新能源”)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以下简称“枣庄银行市中支行”)拟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1,000万元借款提供1,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中复凯新能源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司拟向财金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财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科技”)30%的股份,系公司关联方。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对于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复凯新能源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拟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借款人民币1,000万元。

  公司拟就上述与财金集团同枣庄银行市中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和财金集团为中复凯新能源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项下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东莞光讯集团,公司拟向财金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润滑油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装饰用品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照相器材及望远镜零售;金属结构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人工智能基础资源与技术平台;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大数据服务;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工程管理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互联网数据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物联网设备销售;电力测功电机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设备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机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电工器材制造;电工器材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安全、消防用金属制品制造;消防器材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监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担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关联方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周转资金,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1、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雅博股份”)及关联方枣庄市财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金集团”)拟为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雅百特”)向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中支行(以下简称“枣庄银行市中支行”)拟签署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3,000万元借款提供3,000万元的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山东雅百特2022年度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2、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司拟向财金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3,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3、财金集团持有公司控股股东山东泉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兴科技”)30%的股份,系公司关联方。

  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6月30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及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对于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授权子公司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不含已生效未到期额度),此仅为最高额担保额度,实际担保额度依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中: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下(含)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公司及子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在预计担保总额度范围内,前述各主体之间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使用,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对同一融资业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重复计算。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202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外部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

  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一)》、《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二)》、《关于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融资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的议案(三)》,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持 续、稳健发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雅百特拟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签署《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申请借款金额3,000万元。

  公司拟就上述与财金集团同枣庄银行市中支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公司和财金集团为山东雅百特向枣庄银行市中支行申请使用的最高融资额度项下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保证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基于上述借款及担保情况,公司拟向财金集团提供反担保,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7、经营范围: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的制作、安装、设计、研发;金属板定型加工;金属板及配套材料的制作及销售;新材料的设计、研发、销售;软件的开发运用及销售;钢结构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金属门窗工程的专业承包;钢结构、幕墙配件的制作安装销售;建筑装饰材料、五金百货的销售;光伏分布式电站系统安装、调试以及组件的销售;贸易进出口;建筑工程设计生活是什么图片、施工、咨询;房屋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通信工程、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施工;智能化安装工程服务;信息技术、计算机系统、节能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集成;商务咨询服务(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和信用卡业务及国家禁止的除外);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经营范围: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运营,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担保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方为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经营与稳定发展的能力。本次反担保是就关联方为公司担保提供的反担保,被担保人有着良好的经营状况,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董事会意见:本次公司及关联方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及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有利于公司周转资金,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较好,具有较好的信用,具备较好的偿还债务的能力,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融资条件,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体现了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业务发展的支持。该事项公开、公正、公平,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生活是什么图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

  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处于有效期内的担保额度为8,000万元,占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2.01%;截止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尚未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上述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为加强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金属屋(墙)面围护系统板块与新能源板块的联动性,培养交叉型人才,优化协同效率。公司于2023年9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研发中枢:山东中复凯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为公司的技术研发中枢,新设包括技术研发中心和设计院两个中心,其中设计院将涵盖新能源和金属屋(墙)面总图设计、结构设计、数字运维方案支持和电气设计等相关设计职能部统一管理。

  运营中心:在原基础上设立市场开发部和储能事业部,两个部门共同协助运营中心,并同时在运营中心内实现预算和决算职能。

  集采中枢:山东中雅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集采中枢,该中枢将全面涵盖新能源和金属屋(墙)面业务的集采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截至2023年10月9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8.会议地点: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789号中山国际广场A座6楼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资料完备。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0月12日9:15一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于2023年10月12日(星期四)在上海市长宁区召开的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签署此次会议相关文件,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1、在非累积投票提案中,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 “反对”、 “弃权”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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