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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绿色信托的创新特点与发展展望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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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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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完善支持绿色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价格政策和标准体系”,信托业作为重要的金融子行业,近年来在绿色信托方面进行了持续深入的探索,创新业务模式、拓展支持领域,对助力绿色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展望未来,在信托业务新分类实施进程中,绿色信托有望成为信托公司创新发展的重要方向,发展质效将进一步提升。

  绿色信托是信托业重要的创新发展方向,从《中国信托业社会责任报告(2021-2022)》看到,近年来绿色信托发展已成一定规模,截至2021年末存续绿色信托项目665个,规模达到3317.06亿元。在信托公司的实践中,绿色信托的创新探索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绿色信托持续支持各绿色产业重点领域的资金需求。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的快速发展,投向清洁能源产业的绿色信托规模得到进一步提升,总体规模1537.35亿元,同比增长26.08%,且该产业为绿色信托最主要的投资领域,占比47%。此外,绿色信托还重点投向了基础设施绿色升级、节能环保、生态环境、清洁生产、绿色服务等产业领域,规模占比分别为20%、14%、9%、4%、2%。绿色信托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涉及的绿色产业更加多元。

  目前绿色信托仍然是绿色信托最主要的模式,存续规模为1351.33亿元,在绿色信托总规模中的占比约为41%。与此同时,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股权投资、绿色债券投资、碳金融等模式呈现显著上升态势,存续规模分别为909.47亿元、217.61亿元、109.47亿元和28.38亿元,绿色信托服务模式趋向多元化。

  除了传统绿色资金信托外,2021年多家信托公司加速探索绿色资产证券化、碳信托等创新业务模式,导致绿色信托财产类型进一步丰富。如上海信托设立的“上和2021年第一期绿色个人汽车抵押证券化信托”,基础资产全部是上海财务发放的新能源汽车抵押。又如中航信托设立的全国首单“碳中和”主题绿色信托计划,信托财产除资金外还包括了碳配额(CEA)和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碳资产。

  随着双碳目标的提出,信托公司开市不断创新探索碳信托服务模式,拓展绿色信托服务范围。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市场正式开市,为碳资产流通提供更大范围的交易平台。随着碳金融市场体系日趋完善,多家信托公司开始创新推出碳信托产品,目前存续规模已超过28.37亿元,类型涵盖碳融资类信托、碳投资类信托和碳资产服务类信托,其中碳投资类信托居多。中航信托、华宝信托、中融信托、吉林信托等均设立了碳投资类信托,主要投向碳配额(CEA)、CCER等。中海信托、英大信托等设立了碳服务类信托,基础资产包括碳中和债、CCER等。

  从绿色信托相关案例来看,业务交易对手多为央国企。如紫金信托发行首批公墓绿色公交客票收费权ABN,发起机构为南京公交集团。又如兴业信托投资的“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三期绿色中期票据”,其发行主体为华电福新能源有限公司,是华电集团旗下唯一一家多元化清洁能源上市公司。究其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央国企目前主导多数绿色资产的现状,另一方面央国企信用资质良好,更易进入信托业务开展的白名单中。

  绿色产业与一般产业存在本质上的差别,这是因为绿色项目兼具环境与经济双重特性。正因如此,绿色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仍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一是产业扶持政策的不确定性,如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力度未来有可能减弱;二是产业周期性发展的不确定性,很多产业尚处于发展初期,短期看固然显得朝气蓬勃,但长期来看,资本过剩、技术迭代、需求走弱等因素都会诱导行业进入下行周期,从而给相关领域绿色资产带来减值损失;三是项目收益的不确定性,很多绿色产业均涉及较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和项目建设的前期投资,总体上呈现前期一次性投资大,后期经营性回报期长的特点,甚至有些项目后期回报难以用经济利益计量,或者过长的投资周期加剧了未来风险。因此,目前包括绿色信托在内的绿色金融的发展还存在较多的难点和障碍,需要通过建立绿色公益性补偿机制、改善金融产品环境价值评估标准、加强绿色金融监管、创新绿色金融工具等方式不断完善绿色金融体系。

  绿色信托业务的拓展对受托人能力提出较高的要求。首先,信托公司需要普及绿色发展理念,将推动绿色转型上升为战略导向和文化指引,通过提升战略定位,自上而下推动。其次,信托公司需在管理机制、风险防范、贷后管理、人才培养、投研建设等方面进行调整,完善内部基础设施建设,为绿色信托发展提供优质土壤。再次,由于绿色信托运用方式灵活、财产类型丰富,信托公司要从模式、产品、服务方式等多方面发力着手,推动绿色信托业务创新,以满足社会绿色转型中多元化的投融资需求。

  在绿色信托业务实践中,往往存在资金成本、期限不匹配的问题。这是因为多数绿色项目由于具有公益性、非经营性等特点而缺乏较好的盈利性,导致项目无法承担较高的资金成本,如果交易对手为资质较好的央国企,其可接受的资金成本往往更低。也有些绿色项目建设运营期限较长,导致前期资本投资回报周期被拉长。因此,更好的对接市场上低成本的长期资金,成为绿色信托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

  2020年以来,服务“双碳”目标成为我国绿色金融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党的二十大报告再次明确要“推动绿色发展”,我国经济将坚持走绿色的高质量发展之路,绿色产业进入蓬勃发展期,资金缺口巨大。根据中金公司、清华大学气候变化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北京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研究院等权威机构测算,我国实现“双碳”目标的资金需求规模达到百万亿量级,绿色金融市场发展潜力巨大。作为绿色金融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绿色信托是信托业服务国家绿色发展战略的主要方式,也是行业实现转型发展的重要方向,未来规模有望持续提升。

  相较于其他金融机构,信托在开展绿色金融业务具有其独特的功能优势。首先,信托公司可以借助信托财产的风险隔离功能,保障绿色信托资产的安全性和独立性;其次,信托公司可以运用信托架构灵活多变、资产配置横跨各市场的特性,结合项目特点提供更加合理的综合性金融服务,更好满足绿色项目多元的金融服务需求。近年来,除主流的绿色信托外,绿色资产证券化、绿色股权投资、碳信托、绿色慈善信托等业务迅速发展,证明信托在绿色金融中可发挥的作用更加多元。

  信托公司传统业务领域多为房地产、基础产业、工商企业等,对传统工业绿色转型、清洁能源、新能源汽车、绿色建筑、碳市场等绿色产业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而这些领域往往又是市场发展较快、技术迭代频繁、行业竞争格局激烈的新兴领域。信托公司在这些领域相对薄弱的投研能力无法有效支撑相关业务的拓展,成为绿色信托发展的严重掣肘。因此,信托公司应不断加大对绿色产业的研究投入,储备一批绿色专业人才,为绿色信托发展清扫障碍。

  在资金端,信托公司依靠传统的短期、高成本资金渠道无法支持绿色信托业务的开展。因此,积极拓展长期、低成本的资金来源成为绿色信托发展的关键。可重点关注保险、股权投资基金等机构资金渠道,以及家族信托等长期财富管理资金来源。在资产端,信托公司一方面可以深挖传统客户绿色转型的融资需求,比如房地产领域的绿色建筑,基础产业领域的清洁能源电站建设等;另一方面,信托公司还应积极拓展其他绿色产业领域的业务机会,充分挖掘股东资源、客户资源,积极对接其他机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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