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都市生活  社会

马克思的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

  • 来源:互联网
  • |
  • 2023-04-16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在我国,已经开始由一个学院范畴的概念转化为现实的生活用语。我们有必要去思考这一概念究竟向我们传达了什么?我国的市民社会概念,已经跳出了西欧古典研究学者的书斋,走进了现实生活,可以说这称得上是现代日本的一大特征。近十年来随着资本积累的急剧增长,城市迅猛发展,城市居民的社会形成也随之得以展开,正如战后急需促进主义制度的健全一样,人们开始需要市民社会概念,并极力促进该概念的普及化。

  但是,倘若仅仅从这一角度来把握市民概念,那么,与产业社会、大众社会、信息社会一样,这里所谓的市民社会,只可能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某一状态或局面。将市民社会视作为资本主义的某一状态,这一定义真的符合市民社会概念的初衷吗?市民社会这一概念中真正蕴含的意义,与我国对该概念的理解,有多少是一致的,又有多少是不一致或是对立的呢?这是一个值得我们讨论的问题。

  那么,市民社会概念究竟指的是什么?这不仅是对现代日本进行批判性考察的论点之一,同时也是贯穿于西欧社会众多科学研究观点始终的一个基本问题。究其原因,我们可以发现,正是在市民社会状态下特殊的社会形成构成了西欧史的发展。在这样的文明史的基础之上,西欧的社会科学才能够形成并确立。事实上,西欧思想与理论的发展轨迹,正是围绕市民社会所谓何指这一问题展开的,而如何来把握市民社会这一概念,决定了西欧思想与理论具有怎样的历史性与社会性。我在本书中所提到的马克思本人的观点也不例外。不,更准确地讲,马克思正是在对市民社会所谓何指这一问题进行不断的探求之中,开始了其庞大的经济学研究,并通过其经济学研究,完成了对近代市民社会内在的、批判性的考察。因而,在马克思看来,市民社会,并不是指单纯的历史中的某一状态,所指的应当是西欧特殊的社会形成,是对该社会形成历史进行理论把握时的方法概念。通过对市民社会的内在批判,将建立在西欧理性之上的对市民社会历史的理解,真正用于人类解放运动之中,这正是马克思的过人之处。

  然而,看不到马克思思想中的这一点,是我们这个地处远东的岛国对马克思研究的症结所在。倘若马克思的研究中缺少了对欧洲古典的内在性研究这一中介,那么,便会出现上述忽视马克思的社会=历史认识的核心的问题。不仅如此,甚至马克思所指认的市民社会概念也会因此产生缺失。马克思本人,在其代表作《资本论》以及其他诸多著作中,曾多次用到市民社会这一概念。而我们在对其进行理解时,很多时候却拒绝使用“市民社会”这个词,而在不得不使用该概念时,选取诸如“商品经济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之类特殊的日式用语。正因如此,我们在理解马克思试图向后世传达的对资本主义社会的批判性认识时,往往会产生误读,同时,也很容易造成对历史唯物主义基本结构的错误理解。本文试图通过对马克思所提出的市民社会概念的讨论,还原其中缺失的东西,以达到我们对马克思独特的社会=历史认识的重新认识。

  在马克思看来,所谓社会概念,指的并非商品经济社会或资本主义社会,而是“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社会(Gesellschaft),首先指则是人的结合方式,是受到特殊形式规定的各种人格的结合关系。尽管这里的人格,仅仅是指商品或资本等物象的人格化,但是,人们在提及社会概念时,依然会联想各种人格的结合关系(物象的人格化,正是人格物象化的结果。)首先明确一点,市民社会与资本家社会,是马克思在描述近代社会时使用的两个概念。正是基于社会概念的上述特征,社会经济活动的发展过程,才会从一开始就被赋予了制约社会、道德活动发展过程的特征。在社会的形成过程中,经济的、的、道德的活动的发展过程处于共时性发展状态,这才是马克思所理解的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的转变过程。将社会概念直接指认为商品经济社会与资本主义社会的通俗唯物论理解,从一开始就曲解了马克思的思想。

  上文所提出的问题,尤其是关于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的转变问题,需要特别加以重视。此外,市民式社会关系向资本家社会关系的转变过程,同样也值得关注。慎重起见,我在这里补充一点,这里所提到的资本家,所指的是“市民的资本家”,即bürgerlicher Kapitalist。借用法文版《资本论》中的说法,即“资本家的市民”(bourgeois capitaliste)。具体来讲,即扬弃了市民的社会关系的资本家。这里所谓的扬弃,指的是在高层次状态中保存并发扬低层次状态中的各种关系。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不断转变的过程中,现实的市民社会依然存在,而此时资本家社会也同时存在。因此,在马克思那里,市民社会概念中本身就包含了资本家社会这层涵义。此外,还需要提出的一点是,并不是说在资本家社会形成之前的某一阶段,历史上真实存在一个称为市民社会的社会。区别于资本家社会的市民社会,并不是构成历史某一阶段的社会。可以说,所谓的市民社会阶段本身并不存在,在市民社会的第一次社会形成向资本家社会的第二次社会形成的不断转变的过程中,现实的社会形成才得以完成。

  上文所述社会形成过程,在西欧社会中可以典型地得到体现。在西欧,市民社会向资本家社会转变的过程中,在经济基础方面,我们可以看到商品、货币所有者向资本所有者转变,与此同时,市民所有权也在向资本家领有权不断转变。而受到上述过程决定的的、道德的各种关系,也同时处于转变的过程中。我们都知道,马克思在《经济学批判》和《资本论》中,重点讨论了社会形成的经济基础过程。但是,这并不表示其中所提出的诸多经济学范畴是单纯的排他性的经济过程,相反,这里同时还表示了由各种经济关系所决定的法的、道德的诸多关系的发展过程。正因如此,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在表述经济基础范畴的重要转折点或接合点时,往往直接使用人格这一说法来讨论经济、道德与法的问题。马克思正是看到了西欧社会中经济、法、道德的共时性展开这一本质,从而开始执笔《资本论》的,其中描述的内容明显具有西欧特征,这一点是我们进行讨论时需要首先明确的。

  如果不能明确这一问题,那么,很容易成为理解《资本论》时产生误读的重要的缘因。——我们先不讨论马克思在阐述体系展开的理论接合点时是如何直接使用人格概念,单单来看《资本论》中众多范畴与转变过程,这些即使放置到非西欧的地区,也多多少少具有合理性。从这层意义上来说,《资本论》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理论。实际上,《资本论》的伟大意义也正在于此。但是,在非西欧的地区,人们在讨论《资本论》中的经济学范畴时,往往容易忽视其中也存在某些非市民的法、道德关系。不仅如此,该地区的非市民的经济关系,甚至也被排除在研究视域之外。因此,认为马克思主义原理在本地区完全适用,并且自认为这是对社会概念的唯物主义把握。实际上,这样的理解并非马克思主义唯物论,而只是一种通俗唯物论。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