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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改革重在网罗创新型人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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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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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对研究生教育祭出大刀阔斧改革的组合拳。笔者认为,其中最大的亮点应该是:“建立博士研究生选拔申请审核机制,发挥专家组审核作用,强化对科研创新能力和专业学术潜质的考查;建立博士研究生中期分流名额补充机制;对具有特殊才能的人才建立专门的选拔程序。”

  不容否认,目前我国博士研究生教育出现了一些问题从考试录取,到中期考查,再到毕业论文,均有不规范乃至违法的现象存在。但是,由于国家层面的改革意见没有出台,博士生教育的改革受到很大制约。虽然最近几年已有少数高校放弃过去博士生选拔“初试复试”机制,建立“申请审核”机制,但更多的大学并不敢迈出这一步,处于想改革但又不敢改革的矛盾之中。现在,有了这份《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想必更多的大学会尽快建立博士生选拔的“申请审核”机制。

  博士生教育显然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是为了使学生具有创新能力。许多博士生导师往往会有这么一种感觉:那些通过传统“初试复试”机制成功被录取的博士生,不见得有创新性,其中不少人甚至没有培养价值。

  造成这种局面是因为在传统的“初试复试”机制中,初试往往仅是笔试。这种模式存在很多弊端:首先,其命题范围很广,在一定程度上需要考生拥有好运气,才不至于遇到不熟悉的问题;其次,初试的必考科目英语拦下了一批学术能力强、有创新精神却英语水平不佳的考生。此外,有不少招生单位复试时不看重考生的综合实力,只看重初试成绩。例如,如果只有两个录取名额,那么笔试不是前两名者很难打赢翻身仗。

  “申请审核”机制或将很好地避免上述问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是这种机制,也不见得就一定能招录到有创新能力的人才。因为在人情关系十分复杂的中国,对事不对人的制度往往难敌人情关系。

  因此,为了防止上述各种问题,博士生选拔还需要建立公示与申诉制度。一方面,公布被录取者的申请材料、面试全程视频记录和院系所录取投票结果,另一方面还要让未被录取但有异议者通过申诉机制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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