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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网络类案件首次下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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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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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8月1日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网络类案件共计10.3万件,其中2021年案件量同比下降17.55%,为近年来首次下降。

  这份《涉信息网络犯罪特点和趋势(2017.1—2021.12)司法大数据专题报告》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网络案件共涉及被告人22.34万名。6.32%的网络案件是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后,有针对性地实施犯罪。

  报告显示,被告人在实施网络案件时,多以办理、冒充他人身份、发布虚假招聘、征婚交友信息、诱导参与、捏造网购问题、投放虚假广告等方式或话术来欺骗受害人。其中办理的案件占比最高,约占16.71%。从被告人冒充他人身份类型来看,冒充女性占22.2%,冒充熟人占15.53%,冒充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9.19%,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占7.18%。

  报告同时显示,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审结的涉信息网络犯罪案件共计28.2万余件,呈逐年上升趋势。这些案件共涉及282个罪名,案件量占比最高为罪36.53%,其次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23.76%。

  值得注意的是,2017年至2021年全国各级法院一审新收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共计7.2万件,其中2020年同比增长34倍,2021年同比再增超17倍。该类案件涉及被告人共计14.37万人,其中“80后”“90后”占比近九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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