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科技生活  互联网

关于开展2022年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立项的通知

  • 来源:互联网
  • |
  • 2023-01-24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为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创新创业生力军,培育高水平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提升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水平。学校决定开展2022年“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以下简称“互联网+培育项目”)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互联网+”培育项目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培育基于互联网新时代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培育项目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先进制造、智能硬件、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人工智能技术、物联网技术、网络空间安全技术、大数据、云计算、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企业服务、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

  4.“互联网+”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广播影视、设计服务、文化艺术、旅游休闲、艺术品交易、广告会展、动漫娱乐、体育竞技等;

  5.“互联网+”社会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财经法务、房产家居、高效物流、教育培训、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或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助力精准扶贫和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1.申报项目均为团队项目,需由指导教师和学生合作申报,每个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团队负责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第一主持人为我校在籍全日制学生,建议成员由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重点支持学科专业交叉、跨年级的团队,组建团队。指导教师1-2人。

  2.申报项目一定具有前期工作积累,项目技术创新性或商业模式创新性较强,具有可操作性,并具备一定的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鼓励学生创业项目积极申报。

  3.所涉及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资源等必须拥有清晰合法的知识产权或物权,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4.根据项目特点、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和已获投资情况,项目类别分为创业类、创意类团队项目,优先支持创业类团队项目。

  “互联网+”培育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不超过项目总数的30%,执行年限1年,学校将提供经费支持。

  2.“互联网+”培育项目必须参加校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重点项目:在天津市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金奖,或在国家级“互联网+”竞赛获奖视为通过考核;一般项目:在天津市级“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银等奖及以上视为通过考核。

  4.连续两年考核不通过项目予以终止处理,暂停项目组师生参与或指导各级各类创新创业类项目资格一年。

  2.学校将对在天津市级及以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的师生进行表彰,并按照学校文件精神对获奖师生进行奖励。

  3.教育部、天津市、学校高度重视该项竞赛,为此天津市出台了相关奖励政策:对于获得国赛金奖项目的团队负责人,天津市教委将认定为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创业特等奖,并给予一万元奖金。获得国赛金奖的项目指导教师在职称评定、岗位评聘、评奖评优、考核评价和工作量计算等方面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一等奖对待;获得国赛银奖竞赛项目指导教师按获得天津市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对待;国赛铜奖项目第一指导教师等同于主持完成1项市级教学改革一般项目。具体奖励按照相关文件执行。

  1.高度重视,广泛动员。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目前国内最高规格、最具权威、最具影响力的“双创”盛会,旨在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各单位、各部门要以2022年“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申报为契机,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大力宣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竞赛的规则和学校奖励管理办法,广泛发动学校师生积极参与。

  2.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积极落实筹备工作的主体责任,成立筹备工作小组,形成推动基地双创工作发展的合力。学院要充分挖掘出成功创业的校友和可用于学生创新创业的优秀科研成果(含技术和专利)。

  1.项目组填写《中国民航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申报书》(附件1,电子版)交项目依托基地。

  2.基地对申报的“互联网+”培育项目进行初审,填写《中国民航大学“互联网+”创新创业竞赛培育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2022年3月17日前留言给实践教学管理科李佳,逾期不再受理。

  3.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各基地推荐的“互联网+”培育项目进行网络评审,通过网络评审的项目进行线下路演,接受专家质询,时间另行通知。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