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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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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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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021年1月15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公司53,606,425股股份分两批(第一批转让26,803,212股、第二批转让26,803,213股)转让予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经达”),并将其持有的第一批协议转让涉及的股份以外剩余的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山东经达行使,同时涉及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等相关事宜(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1年1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本次交易;2021年2月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了《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决定〔2021〕95号);2021年3月9日,公司收到山东经达转发的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出具的文件批复,同意济宁高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山东经达科技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通过控股的方式将荣联科技引入高新区;2021年3月18日,公司收到山东经达转发的济宁市国资委、济宁高新区财政局出具的文件批复,同意山东经达通过收购荣联科技股份、认购荣联科技新增股份、表决权委托等方式取得其控制权,同时提供资金支持;2021年3月25日,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向山东经达协议转让第一批股份(26,803,212股)事项完成过户登记手续,表决权委托事项生效。山东经达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济宁高新区国有资本管理办公室;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事项。截至目前,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在推进过程中,尚需报送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3日、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5月2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2、鉴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于2021年3月25日发生变更,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份转让框架协议》等有关规定和约定,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和平稳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山东经达提议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前进行换届选举。2021年5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2021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21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六届监事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根据公司与山东经达于2021年1月15日签订的《资金支持框架协议》的约定,为支持上市公司整体业务发展需要,在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的上述第一批股份转让完成后,且山东经达作为公司控股股东期间,山东经达在未来三年向公司提供不低于15亿元的资金支持,具体实施方式包括通过提供委托、提供担保、股东借款、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年利息按照不高于8%计算。其中在上市公司提供未来三年(2021-2023年)利润预测表的前提下,山东经达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供3亿元的现金支持。截至2021年7月31日,上市公司已收到山东经达按《借款合同》约定提供的余下人民币2亿元资金支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1月16日、2021年6月2日、2021年7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同时进行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线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认为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和《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根据目前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数码之间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1,150万元。经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神州数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1,150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和《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董事会同意公司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该次股东大会上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本次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联科技”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15日以书面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并于2021年8月25日在公司8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线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等资料,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与《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1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1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6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76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66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26,793.15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918.9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1,081.4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44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文化体育娱乐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5,961.00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2家。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没有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1)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1份。

  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汪泳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居政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1年实际业务情况、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公司上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5万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的审计服务,能够客观地评价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满足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经审查,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拟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请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人的交易总额为12,000万元,其中预计与关联方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数码”)全年关联交易总额不高于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上述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根据目前实际业务开展需要,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神州数码之间需新增年度关联交易总额人民币21,150万元,其中:新增采购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新增采购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新增销售商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50万元、新增销售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人民币100万元。经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1年度拟与关联方神州数码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共计不超过人民币31,150万元。具体规格、数量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东辉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主营业务:(一)计算机硬件及配套零件的研究、开发;网络产品、多媒体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通讯产品、办公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器及印刷照排设备、计算机应用系统的安装和维修;自产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外围设施的代理销售;销售自产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二)通信设备、电子、计算机配件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件、信息技术、系统集成、办公自动化、综合布线技术的研发(不含限制项目);(三)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上项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总资产人民币323.13亿元,净资产人民币47.47亿元;2021年1-3月营业收入人民币240.19亿元,净利润为人民币1.55亿元。

  神州数码副总裁吴昊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王东辉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敏女士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三)项的规定,神州数码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神州数码与本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形成关联交易。

  神州数码作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良好,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经核查,神州数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根据2021年度实际经营需要,对向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和调整。双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制定交易价格。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开展经营活动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的持续稳定,预计此类关联交易将持续。公司相对于神州数码在业务、人员、财务、资产、机构等方面独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为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事前就其与关联方神州数码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事前审查后认为:公司新增2021年度与神州数码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业务发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关联交易的价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合理。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将《关于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经认真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预计新增2021年度与神州数码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双方依照“自愿、平等、等价”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协商一致而进行,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审议该议案时,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审议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未发生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新增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及其委托代理人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1)截至2021年9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上述提案2作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王东辉先生、吴敏女士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上述提案1、2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提案3、4的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委托出席者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他有效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将相关证件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号码,邮箱地址:)(须在2021年9月18日17:00前发送至该传真或邮箱,并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21年9月28日召开的荣联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提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注:1、在提案对应的表决意见空格内打“√”,每一提案只能选择“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的之一,多选或未选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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