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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 告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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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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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3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恩东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及《公司章程(2023年3月)》。

  二、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告编号为2023-005号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前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3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及信息披露文件。

  2、提案1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凡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社会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线、登记时间及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3月2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参加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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