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都市生活  社会

《甘肃社会科学》2019年第1期法学要目 法宝期刊

  • 来源:互联网
  • |
  • 2022-08-13
  • |
  • 0 条评论
  • |
  • |
  • T小字 T大字

  内容提要:《电子商务法》规定了六种电子商务民事责任类型,其现行法基础是《侵权责任法》第36条、《消费者权益保》第44条以及《食品安全法》等法律关于电子平台的责任规则,法律关系基础是电子商务法律关系中包含的三种基本合同关系、五种主要的权利义务关系内容以及三种辅助性合同法律关系。在此基础上,确定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自营业务的民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和未尽到审核或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平台内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第三方支付机构违反电子支付的民事责任、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先行赔付民事责任和毁损电子交易资料的民事责任。其中,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未采取必要措施和未尽到审核或安全保障义务的民事责任,增加平台经营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平台内经营者在电子商务平台中侵害知识产权的民事责任,增加了错误通知的责任和反通知规则;第三方支付机构违反电子支付的民事责任较为完整,具体包括违反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违反管理要求造成损害的责任和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未经授权造成用户损失的责任。这些规定不仅健全了电子商务领域中的责任承担规则,也为今后的民事责任立法做出了典范。

  内容提要:司法解释“入典”是民法典分编编纂中的重大疑题。我国民商事司法解释主要分为综合类、创设类和细化类三类。针对这三类司法解释,应当尽快组建由学者和法官共同组成的司法解释清理(整顿)委员会,作为民法典编纂小组的辅助机构和配合机构,专职负责司法解释的清理、整顿和吸收“入典”工作。在操作方法上,综合类司法解释可采用观念吸收的方法,创设类和细化类司法解释可采用规则吸收的方法。在操作步骤上,宜采用“五步走”的“入典”策略:第一,成立各司法解释清理(整顿)委员会;第二,由各委员会主席牵头召开司法解释清理整顿专题(临时)会议;第三,以会议集体讨论和表决的方式确定待纳入民法典各分编的司法解释规则;第四,针对待纳入民法典的司法解释规则,由各专业委员会出具代表独立意见的专家意见书;第五,将专家意见书递交给各民法典编纂小组,再由民法典编纂小组拟定符合现实并具有前瞻性的规则。藉由这“五步走”策略以彻底理顺司法解释和民法典之间的法源关系。

  内容提要:“是否法典化”和“如何法典化”是法典化之争的核心议题,在形式主义和实质主义两个不同视角下,法典化的内涵和外延也迥然相异,部门法法典化和汇编式法典化构成了法典化体例的两种主要模式。当下环境立法法典化议题的研究在预设前提、法典化的条件、法典化的功能以及“适度法典化”等方面的认识上存在误区。从当下中国“民法典热”、环境法发展的后工业文明特征、多元化趋向以及环境法渊源等角度审视,部门法法典化无疑成为环境立法法典化的可行模式;而从环境立法的阶段性、环境立法对社会情势的适应性以及环境立法在形式和实质上的要求等角度出发,采取汇编式法典化体例是环境立法法典化的最佳选择。中国环境立法法典化的具体进路应循着环境法律与环境政策的整合阶段到单行环境立法的精致化与科学化,再到具有自足性特征的汇编式环境法典的形成而逐渐展开。

  内容提要:在美国的司法实践中,雇佣作品与委托作品之争由来已久。1989年美国最高法院在“创建无暴力社会诉里德”一案中,对过去频繁引发纠纷的《1976年美国版权法》关于雇佣作品的规定做出了明确的权威解释,从而一锤定音,结束了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无独有偶,发生在美国的这场雇佣作品与委托作品之争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竟以变种的形式再次上演。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在职务作品(雇佣作品)和委托作品之外又规定了法人作品,致使争论更具戏剧性,相互矛盾、甚至自相矛盾的司法裁判层出不穷,不断侵蚀着我国司法的公信力。本文特选取美国这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判例进行评析,旨在揭示导致我国法人作品与职务作品、法人作品与委托作品之争的根源,以期为立法的完善及学术研究有所裨益。

  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倡议有力地促进了我国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济繁荣与区域经济合作,但是,不可避免侵权与被侵权事故的发生。涉外责任保险是解决跨国侵权纠纷的重要工具,允许受害第三人直接诉讼保险人有利于第三人利益的保护。我国《保险法》明确规定了第三人直接请求权,但是诉讼法上关于责任保险第三人直接诉讼的管辖权却没有直接规定。“一带一路”建设要求我们依法行使司法管辖权,为中外市场主体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济。仅仅依照原告就被告的一般管辖规则不足以有效保护第三人利益。合同关系和侵权关系的竞合或并列是涉外责任保险直接诉讼的重要特征。基于第三人利益的维护,涉外责任保险直接诉讼可以侵权行为地为管辖权连结点,但以侵权行为地在涉外责任保险单的承保区域内为前提。受害第三人并非保险合同的当事人,不受保险合同协议管辖的约束,但是受害第三人明确同意接受该管辖的除外。

  内容提要:“一带一路”建设中,经济走廊的深化发展需要构建化解法律风险,妥善协调矛盾的机制。现有的矛盾协调机制无法满足其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单一的处理模式及传统的规则出现了与现实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在此背景下,以“一带一路”中国-中亚-西亚经济走廊国内沿线地区为例,考察沿线甘肃、新疆等地的社会特点,依托现有的诉讼内和诉讼外纠纷解决资源,吸收、整合多元化的法律服务资源,建立一套广泛认可、普遍适用的多元化协调机制,为“一带一路”风险和矛盾的化解提供法律支撑,营造出更公平、更稳定、更高效、更透明的法治化发展环境。

  《甘肃社会科学》是甘肃省社会科学院主办的综合性人文社科类学术期刊,双月刊。入选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A刊核心期刊、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RCCSE)核心期刊,被评为全国百强社科期刊、甘肃省一级期刊、甘肃省品牌期刊、甘肃省十佳期刊、中国北方十佳期刊。

  法学栏目是《甘肃社会科学》的重点栏目之一。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注重问题意识突出,围绕重大选题小处着笔宏观立意、论据充分、论证严谨、有理论深度有实践价值的有创见的文章;注重紧贴当下学术热点和难点的特色鲜明的对策性研究文章;注重跨学科、交叉学科、新兴学科研究成果。字数一般以1.3万字或1.5万字为宜。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搜集自互联网,并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对其真实合法性负责。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处理。联系QQ:164073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