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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童谣儿歌《一分钱》被改成“一元钱” 还要多少经典作品被篡改?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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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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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片展示,很多人耳熟能详的《一分钱》被修改成了“一元钱”,有网友戏称“时光飞逝,物价飞涨,连小时候的儿歌都开始通货膨胀了”。

  对此,《一分钱》原作者潘振生的家人回应称,尽管是那个时代的产物,但经典就是经典。不尊重自己的经典文化,随意去或者消解掉,并不值得提倡。

  网友对此事的看法也呈现两极分化,支持修改的人认为应该“与时俱进”,“现在的小孩哪里见过一分钱嘛!”而反对的人的理由也相当充分,是具有“教育意义,与面额大小无关”,同时不少人指出擅自修改儿歌是侵权行为。

  那么多历史人物,那么多英雄,那么多像精忠报国、葫芦娃一样的故事,那么多传统红歌和大量的文艺文学作品,你别说00后、10后没见过,就是80后、90后,甚至说60-70后又有谁见过真人真事?还有十二生肖里的“龙”要不要也删了?因为某些人的逻辑没见过就可以改可以删,他家祖上至今也没见过。还有《西游记》要不要也全面禁止,最好消除到它从来不存在过一样?因为谁也没见过里面的任何真的。你看这样的逻辑可不可笑?

  历史、文化,讲究的是内涵意义,讲究的是民族传承,而非简单的当前现实存在性,不然还要历史做什么,都是过去式了嘛?

  一样的道理,《一分钱》是60年代的文艺作品,那个时期,“一分钱”确实相当重要,哪怕是到了80年代。而传承一代又一代后,它早就不是为了“一分钱”这种货币价值的写照,歌曲传递的是在于教育培养孩子拾金不昧、小善可为的优秀品质,与面额大小有何关系?硬与物价挂钩更是胡扯。如果因为孩子没见过一分钱就要改,那“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的儿歌是不是更胡说八道了?小鸟能说这样的语句来?

  即使按照某些人的逻辑,“现在孩子有几个见过一分钱的”,若因如此,更不应该修改,让现在孩子知道我们国家曾有一分钱这种货币,有心的家长和学校更是想办法找到从一分钱到一百元各种面额,查找相关资料,比如每一套币种的发行历史,比如每种货币正反面的图案讲解,这不仅是传递知识,更是一种亲子关系的互动。难道这是你修改成一元钱就能带来的作用和效果吗?

  有些人总是自以为是,用与时俱进曲解新时代,每每拿“孩子”做借口,不出点幺蛾子似乎他就不能刷存在。正如一位网友所说,一个把自己当作笑话的人所讲的“笑话”能可笑到哪去?

  而此事同时应该引起我们警惕的是对文学文艺作品的侵权行为。现在很常见的网友们对某些歌曲、电视剧、知名人物形象(表情包)的修改有时候就已经违反法律了。

  我国著作权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潘振生老师于2009年5月14日去世)。

  第十二条: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此外我们注意到这张截图,很像是学校教材,那么教材是否就可以随意修改?著作权法也有相关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多说一句,如果真是某小学学校的教材中的内容,那么教育主管部门应该介入,学校教书育人,不仅是教授知识,也是要传递法律意识,学校自身都违法,又怎么教出来符合“法治建设”这个国家发展要求的合格人才呢?

  看似理性,看似有道理,其实都不值得推敲,带动的社会风气和趋势是一次又一次对传统文化的冲击和歪曲,那么以后我们还能保留住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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