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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版"二环十三郎"被判拘役3个月 处罚金3000元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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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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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官方微博消息,北京东城区法院今日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庞国钦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北京东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庞国钦构成危险驾驶罪,一审被判拘役3个月,处罚金3000元。

 

  近日,一段“摩托车北京二环13分钟跑完,最高时速237公里”的视频在网上流传。当事人庞国钦被网友称为“摩托车二环十三郎”。

 

  2015年10月1日庞国钦被警方抓获,随后,庞国钦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不久之后,北京东城检察院对其以涉嫌危险驾驶罪提起公诉。

 

  公诉书中指控,2015年8月22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庞国钦为寻求刺激,驾驶无牌照的雅马哈牌R1型摩托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由北京市东城区玉蜓桥出发,仅用时13分43秒绕行二环主路外环一周,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行驶,且多次违反禁止标线指示变道超车,摩托车迈速表显示最高时速达237km/h。

 

  经鉴定,其中部分路段的平均行驶速度为151km/h。被告人庞国钦后于2015年10月1日被抓获,摩托车等物证已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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