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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网购24支仿真枪终审获无期 法院称其走私武器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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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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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网购24支仿真枪被诉走私武器罪、被判无期徒刑的19岁四川小伙,日前被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上诉,维持无期徒刑原判,其父母仍在福建“死磕”。曾为卖仿真枪小贩辩护、由无期徒刑改判无罪的律师称,少年购买仿真枪并非法律意义上的枪支,仅为收藏娱乐而非牟利,且未收到货物、未流入社会,希望改判无罪。福建高院认为,“原审已充分考虑相关酌定从宽情节,从轻判处刘某无期徒刑,量刑适当。”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

 

  一掷3万元从台湾网购仿真枪

 

  四川少年刘为明(化名)1996年4月生,从小在达州市大竹县捏玩具枪长大的他梦想在18岁参军。46岁的父亲刘行忠在接受采访时,并不讳言这个独生子的叛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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