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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萍乡一超市售卖过期饮品 消费者反映情况后未能得到答复?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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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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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一超市售卖过期饮品 消费者反映情况后未能得到答复?

12315回复:应由消费者本人拨打投诉电话进行详细情况说明

中国江西网萍乡讯 见习记者马迪报道 2月16日,中国江西网萍乡频道《老万信箱》收到了萍乡市民卢女士的电话投诉。卢女士称自己在萍乡市安源区跃进北路的洪城大厦超市购买到了一瓶过期的饮料,饮料瓶盖上的生产日期为2015年2月15日,保质期为12个月。自己向超市的工作人员反映此事后,并未得到妥善处理。2月16日下午,中国江西网记者拨通了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工作人员对此事做出了回复。

市民举报过期饮品

市民卢女士说:“我是2016年2月16号上午10点20分在萍乡洪城大厦超市购买的,11点过5分就到洪城服务台请求处理。但服务台的人个个推。到1点30分钟了都没有处理。到店长这请求处理,店长在打扑克牌说让我随便怎么办,他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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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市民卢女士的投诉,中国江西网记者联系了萍乡市工商局办公室,办公室工作人员说此事应拨打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进行处理。随后,记者拨通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其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最好由本人进行电话投诉,将事情原委叙述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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