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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交通警察信息网杭州诉执法 摩托车在“禁摩”区被生冲突2015年12月25日杭州交通警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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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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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肢体冲突过程中,王的肩部、大腿中部以及膝盖下皮肤被造成损伤。后经,身着保安人员系大队聘用的协勤人员。在王倒地后,警员对其做出暂扣车辆的处理,理由为王驾驶的摩托车处于杭州城区“禁摩区域”。

然而,对于王的说法,江干区大队人员进行反驳,表示当天并无过激行为,执法期间都有记录仪,全程都是对方情绪激动。而对于为何,队解释说,当时地处段为杭州明令的“禁摩区域”,且王的车牌系杭州萧山区牌照,因执法过程中无法确认对方是否有驾驶证,遂按人车分离的办法处置。

如皋商务信息网讯 一起因为“禁摩”引发的普通行政诉讼,却因原被告双方与警队的关系而引发关注。8月18日,杭州市江干区审理了一起因质疑在处警过程中执法,执法程序违法而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

由于双方意见分歧比较大,江干法院未对该案进行当庭宣判,法庭表示将择日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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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的起因缘于今年5月14日上午,杭州市江干区1名治安警员王当日和往常一样穿着便服驾驶私家摩托车外出,行进至杭州市区往下沙方向途经艮山东备塘口时,突然遭多位身着穿保安的人员阻拦,在其准备靠边停车过程中,江干区大队警员随后赶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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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认为,江干区大队人员执法过程中,存在行为,而且根据相关法规,即便在禁摩区,也没有其车辆的,他请求法院撤销部门的扣车决定,并赔付其因肢体冲突造成的医疗费用,同时要求对方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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