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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总局出新规:网络文学作者须实名注册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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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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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官网消息,日前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发了《关于推动网络文学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强调了网络文学作品质量管理的重要性,并提出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须实名注册。

  《意见》指出,网络文学须完善网络文学编辑人员管理机制,落实持证上岗制度,建立健全网络文学发表作品的作者实名注册、责任编辑及出版单位署名等管理制度;加强网络文学编辑人员内容导向判断和艺术水准把关的发稿能力建设等。

  昨天,京华时报记者就新规采访了多家国内知名网络文学公司。创世中文网总编辑杨晨表示,网络作者实名注册这点对于网站影响不大,“我们一直是进行规范操作的,所有网站运营的作品,一直以来都是实名制操作的。而对于非运营性质的普通注册作者,实名注册的问题,在《意见》出台之前,我们就已经列入工作计划中。”杨晨表示,《意见》的出台对行业是好事,“因为这说明国家对网络文学更重视,而市场的规范,对整个行业显然是有好处的。”

  百度文学市场总监陈望治同样表示,实名注册对于百度文学旗下的纵横中文网等影响也不大,但对于一些不规范的网站,确实可起到约束作用,避免“网络大神”(顶尖写手)被多家抢夺的恶性竞争。

  此外,《意见》还提出,加大网络文学政策扶持力度,加大推动网络文学与新媒体的融合力度,持续打击网络文学作品侵权盗版行为,推动网络文学出版等环节增值税优惠政策的落实等。长江文艺出版社北京中心负责人表示,他们将在今年也会加大对网络文学的关注力度,将会和侯小强等有网络文学资源积累的个人、工作室等合作的形式来扩大网络选题规模。京华时报讯(记者高宇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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