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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高考招生信息网权威解读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2015年10月30日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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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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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录取

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艺术特长生招生投档工作在本科第一批A段投档前进行。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征集志愿”补录调档比例按100%进行

本科二批设7个平行院校志愿

同时符合两种以上加分投档政策的考生,不可兼得,只能享受其中分值最高的一种。

普通类(文史、理工)本科提前批(除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外),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院校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艺术类除本科第一批的其他录取批次,实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在相应批次的有关阶段录取结束后,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通过高考志愿网报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同时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公布,网址为。达到相应批次填报“征集志愿”分数要求、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时间填报“征集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录取,考生未在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视为自动放弃。

平行志愿批次调档比例控制在105%

关于加分投档

喀左、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和新宾、清原、凤城、岫岩、宽甸、北镇、、桓仁满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双语”教学的民族中学毕业的朝鲜族和蒙古族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普通类本科提前批、专科提前批设2个有序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4个专业志愿。本科第一批A、B段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二批设7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本科第三批设5个平行的院校志愿,专科(高职)批次设9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专业服从志愿如填愿意,视为服从该校所有系科、专业;填写不愿意或不填写的,一律视为不愿意,愿意与否均为无条件。)。

关于志愿设置

来源: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

烈士子女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沈阳农业大学、辽宁工程技术大学列入本科第一批B段录取院校,执行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时,先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参加B段院校的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如在本科第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完成计划,则在本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填报的上述两所院校志愿实行平行投档,直到录满为止。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省籍考生,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已投档考生被退档的主要原因有:文化课总成绩低,单科成绩偏低,体检不合格,身体条件受所报专业,考生所报专业已录取满额又未报专业服从志愿,等等。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下,投档时顺序检索考生所报院校志愿,考生档案只能投到最先达到投档要求的一所高校。考生如果被退档,在当前录取阶段将不再有投档机会。特别提醒考生,认真、慎重填报自己每个部分的高考志愿(包括专业服从志愿)并仔细核对有关信息,避免因志愿填报失误造成遗憾。

获得省级、市级表彰的见义勇为人员以及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者人员子女报考属、市属高校,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

第一次“征集志愿”,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第二阶段录取(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第二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进行投档。

省招考办按高校的调档要求向其投放考生电子档案。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高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普通类专科(高职)批次,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征集志愿”补充录取调档比例按照100%进行。

多知一点特殊录取办法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段)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征集志愿”,进行补充录取;“征集志愿”补充录取将综合考虑招生计划缺额数和生源分布情况等进行投档。

2015年高考志愿怎样设置的,录取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5月8日,招考办公布“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简章”,对填报志愿与录取办法等予以详细解读。

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的平行志愿投档时,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分数要求)上,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只进行一轮平行投档,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不予补充平行投档,剩余招生计划在本批次第一阶段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向符合相应条件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第一次“征集志愿”补充录取;

民族自治县少数民族考生加5分投档

原标题:权威解读2015年高考招生简章

普通类本科第一批A、B段,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高职)批次实行平行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为:在相应的分数线上或者分数要求以上,按考生高考总成绩(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与政策性照顾分值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当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排序先后依次检索,再根据考生填报的平行志愿先后顺序依次检索、投档到最先符合条件的一所院校。

高考志愿按考试科类分文史类、理工类;按报考类别分普通类(文史、理工)、艺术类(文史、理工)、体育类(文史、理工)。

目前,2015年高考加分考生资格审核工作已经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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