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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容美发业消费潜规则你遇到过吗? 重庆工商七大“霸王条款美容美发公司简介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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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6-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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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条款显然不符合上述,属于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消费者主要的条款。

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美容美发行业合同格式条款监督管理情况通报会上,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提到“霸王条款”七大类问题:预付卡设置有效期的问题、排除消费者合同解除的问题、免除经营者违约责任的问题、排除消费者退换商品的问题、消费者退换商品的问题、单方设定解释权的问题、侵害消费者肖像权与隐私权的问题。

(原标题:美容美发业消费潜规则你遇到过吗?重庆工商七大“霸王条款”)

条款五、下列情况可无条件退卡:顾客使用本店产品时出现皮肤过敏(经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鉴定报告),经调换后仍无法使用本店产品的

点评意见:《合同法》,“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给另一方”。此外,《合同法》,“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条款三、如因甲方(经营者)原因造成违约免收违约金

据统计,2015年以来,工商局12315中心共接到与美容美发消费有关的投诉、举报、咨询6447件,其中涉及到美容美发消费中不公平、不合理合同格式条款的有2715件,占到了该领域消费问题的42%。

点评意见:《合同法》,“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条款中“免收违约金”的设定,显然免除了经营者的违约责任,属于含有免除经营者依法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内容的条款。

条款二、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或理由终止本协议,否则甲方有权返还乙方所交的金

条款七、为治疗效果,乙方在治疗前后须由甲方拍照,以便作为治疗效果前后的对比;乙方照片交由甲方建档保存,甲方及甲方连锁机构有权使用乙方祛斑前后对比照片进行治疗效果宣传、学术交流等非商业用途,如用于商业用途需征求乙方同意。如顾客拍照,因治疗效果产生争议而缺乏前后治疗对比依据,甲方可对此治疗是否有效不承担任何责任。

据工商局合同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自今年5月开始,重庆工商组织全系统对全市美容美发行业合同格式条款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各地依法行动,对美容美发经营者使用格式合同以及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免除或减轻经营者责任、排除或消费者、加重消费者责任、扩大经营者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依法予以规范。收集相关合同文本、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107份,依法予以规范。共梳理出7类典型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涉及具体的合同条款27条。

图片来源于网络。

条款四、售出疗程及货品,恕不退款

点评意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九条,“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对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不记名卡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点评意见:该条款含有排除消费者主要内容的条款。《合同法》: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而该条“乙方不能以任何形式或理由终止本协议”的表述,排除了消费者解除合同的。关于是否返还金的问题,也应当视合同解除情形而定,条款中设定金不退还的内容,存在排除消费者的可能。

(原标题:美容美发业消费潜规则你遇到过吗?重庆工商七大“霸王条款”)

该类条款设定经营者享有合同最终解释权,有违合同双方平等原则,排除了消费者的,属于含有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主要内容的条款。

条款一、有效期限:会员卡的有效期1年,自您正式购买会员卡之日起计算,超过期限后,则视作自动放弃

该类条款以格式条款的形式直接明确商品售出不退换,排除了消费者退换商品的,属含有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主要内容的条款。

该条款内容设定与产品“三包”的不符,了消费者自行选择调换或退货的,属于含有排除消费者依法享有主要内容的条款。

点评意见: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的,肖像权与隐私权属于民事权益,依法受到。在美容服务领域,经营者对于消费者照片的处理使用会涉及到肖像权与隐私权的问题。该条款中“治疗效果的宣传”已属于经营者对消费者的照片进行商业用途使用的情形,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肖像权。且消费者在美容服务过程中的照片,经营者除需留存归档外,在其他使用之前均应当征得消费者的同意,否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隐私权。

华龙网12月6日16时30分讯(记者祝可)会员卡、套餐消费、预付款……几乎已成为美容美发行业消费模式的潜规则了。来就办卡,选套餐,预交全款,除此以外,消费者似乎已别无选择了。但会员卡、消费协议等文书,却隐藏了不少免责、消费者的条款。

点评意见:该条款将更换作为退货的前提条件,当商品出现问题时,消费者需在调换后仍无法使用的情况下,才能够享受退货的。这了《产品质量法》,消费者可自行选择销售者履行“三包”义务的方式。

目前,工商局对涉嫌利用“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线索进行立案调查,对构成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由办案机构集中查处一批,加大对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惩治力度;与此同时,对其他不公平、不合理的合同格式条款,按属地管辖原则,由各区县工商局督促指导美容美发经营者自行整改。

点评意见:商品售出不退换的类似表述过于绝对化。根据《产品质量法》,当售出的产品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或者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此外,《消费者权益保》也设有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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