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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将重点培育30至50条商业繁华全国示范步行街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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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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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商务部办公厅印发《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方案指出要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50条环境优美、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管理规范的全国示范步行街,指导各地培育一批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30%以上,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

具体如下: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方案

推动步行街改造提升,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进一步激发居民消费潜力的若干意见》和2018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流通促进商业消费的意见》部署的重要任务,是商务部党组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消费升级行动计划的重要举措,是一项具有“小切口、大成效”特点的工作。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利用3年左右的时间,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重点培育30-50条环境优美、商业繁华、文化浓厚、管理规范的全国示范步行街,指导各地培育一批代表本地特色的步行街;步行街客流量和营业额累计增长30%以上,成为促进消费升级的平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载体、扩大对外开放的窗口,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实现路径

(一)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扶持、环境建设、服务监督等方面的作用,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方面的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步行街的业态调整和经营创新,共同推动步行街持续健康发展。

(二)立足存量,改造提升。结合步行街发展现状,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在现有步行街中选择基础较好、潜力较大的进行改造提升,不鼓励上马新项目,不搞大拆大建,不搞政绩工程。

(三)试点先行,分批启动。商务部在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中选择基础好的步行街先行试点,分批陆续启动,持续推进,力争“一年有变化、两年见成效、三年大改观”。对改造提升后达到标准的步行街,由商务部验收确认。

(四)标准引领,分层推进。借鉴国际知名步行街发展经验,制定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标准,指导全国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既体现国际化水平,又突出中国特色、地方特点。商务部重点打造全国示范步行街,地方学习跟进,培育代表当地特色的步行街。

(五)明确责任,形成合力。商务部重在顶层设计和指导推动,会同相关部门给予政策支持。省、市、区人民政府在步行街改造提升工作中发挥主体作用,建立横向协作、纵向联动的跨部门协调机制,成立专门的步行街管理机构,负责改造提升具体任务的落地落实。

三、工作重点

针对国内步行街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改造、高水平运营,从六个方面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使步行街环境更加优美,商业更加繁华,文化更加浓厚,成为城市发展亮丽名片。

(一)加强规划布局。按照一个详细规划和街区环境、业态布局、交通网络等若干个配套规划的要求,形成“1+N”规划体系,与城市总体规划衔接。规划要立足主街,拓展辅街,明确步行街四至范围、目标定位、功能布局,确定改造提升重点任务和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可落地、能见效。

(二)优化街区环境。围绕交通路网、立面地面、设施设备、绿化亮化等要素,加强街区环境改造整治。优化周边路网和交通设施,提升道路慢行系统,延续老街区建筑风格和文化脉络,提高立面、地面等环境卫生标准,增加绿地、休闲空间和设备设施,打造美观舒适、富有特色、便利安全的街区风貌和步行环境。

(三)提高商业质量。聚焦业态、品牌、功能等方面,推动商户加快创新转型,提高供给质量。丰富步行街

业态结构,提升购物、餐饮等传统业态,布局体验式、互动式新兴业态,增强休闲娱乐功能,更好满足个性化、多元化消费需求。调整商业网点布局,发展当地特色品牌和老字号品牌,积极引进国外知名品牌,打造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四)打造智慧街区。聚焦管理智能、运营高效的目标,着力推动街区数字化改造,加快推广应用5G技术,扩大无线网络覆盖,建设公共信息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技术加强消费互动和运行监测,提高智能服务水平,加强信息安全防范,加快线上线下融合。

(五)增强文化底蕴。坚持以商承文、以文促旅、以旅兴商,推进商旅文联动。将步行街发展与历史文化传播、旅游购物消费相融合,加强蕴含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人文景观、名胜古迹的保护和传承发展,组织举办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塑造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中国特色、地方特点的步行街。

(六)规范管理运营。围绕机构、安全、诚信等方面,加强组织保障和规范管理。设立专门的步行街管理机构,组建步行街商户自律组织,形成“省统一协调、市领导推进、区具体落实、街区日常管理、商户共同参与”的管理机制。建立突发事件处理机制,提高应急疏散、紧急救助和突发事件处理能力。强化步行街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部、省、市、区、街区“五级联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分工,建立月度信息交流、季度跟踪指导、定期调度等三项工作制度,确保改造提升工作持续稳步推进。

(二)持续跟踪指导。

一是完善标准。修订和完善步行街相关行业标准,按照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式,制定步行街改造提升评价指标,明确步行街改造提升的要求,为评价改造提升效果提供依据。

二是量化指标。从客流量、营业额、品牌入驻情况、消费者和经营者满意度等方面,确定衡量步行街发展情况的量化指标和统计方式,体现改造提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是跟踪指导。围绕步行街改造提升的重点项目、重要活动和重大举措,建立可监督、可考核、可量化的工作台账。建立步行街改造提升专家队伍,按照工作台账定期对试点街区开展跟踪指导,发现问题、反馈意见、明确要求,确保每个阶段都能取得看得见、摸得着的成效。

(三)强化政策支持。

一是加强部门协作。协调相关部门在财政金融、规划用地、免税退税、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等方面给予支持。将贸易便利化、投资便利化等对外开放方面的政策应用到步行街改造提升中。

二是对接社会资源。利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等重要展会、重大活动,组织试点步行街与重点国家和地区企业对接,引进国内外知名品牌,吸引各类资本参与步行街改造提升。

(四)组织交流推广。

一是组织交流学习。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或经验交流会,适时召开现场研讨会、座谈会,组织交流工作进展。组织赴重点国家考察,学习借鉴国外知名步行街发展经验。结合试点步行街重大活动,支持举办步行街国际论坛,推动国内外知名步行街交流合作。

二是加强宣传推广。组织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国际商报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指导电商平台、新媒体开展专题推广。在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中国馆设立专区,制作步行街改造提升展板、画册、视频,向各国嘉宾和中外媒体集中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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