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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四级 进饭店看准“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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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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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华商晨报记者 孙笑天)10日,辽宁省食药监局发布通知,今年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推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监管,分为四类风险等级。这不同于目前的卫生等级,食品经营者的风险等级包含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食品类别和特殊销售单位等多种风险因素。

  据了解,我省各市已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制订各等级食品生产者和食品销售者基本信息清单,细分为四类风险等级,实现动态精准监管。

  针对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按照食品类别、生产规模、食品安全管理能力、产品销售范围、受众对象、监督管理以及社会关注度等风险因素进行风险分级。针对食品经营者,按照经营项目、经营方式、经营规模、经营食品类别和特殊销售单位等因素进行风险分级。

  风险分级采用百分制评分方法,计算静态风险分值(满分40分)与动态风险分值(满分60分)之和,和值越高,风险等级越高。按照风险等级划分标准,将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和食品经营者的风险从低到高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A级为低风险、B级为较低风险、C级为较高风险、D级为高风险。

  风险分级每年度开展一次。每年12月1日前应完成对全部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风险等级评定工作,评定结果作为下一年度的风险等级,并作为监管部门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分级监管的主要依据。同一年度内,风险等级原则上保持不变。

  各地将根据风险等级制订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合理确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督检查频次和内容、监督抽检批次和品种、飞行检查对象和数量等,实行分级监管。并建立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实行“一户一档”,及时维护更新。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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