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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食品行业舆情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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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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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2022年11月食品行业舆情信息如下:“知名糕点门店老鼠在展柜旁乱窜”上热搜;面包包装配料栏写着“保密”引热议;火锅店回应奶茶汤底中加“三花淡奶”;知名商超一门店因销售面包中出现活蟑螂被罚10万元;校园食品安全问题频现;“工人徒手抓水果放罐头里”引关注;女子买零食拆出双层包装 保质期差4月;顾客点龙虾做标记上菜后发现被换;女子网售河豚鱼干被判赔23万元;云南咖啡豆陷香精疑云。

  11月8日,鲍师傅糕点在微博上发布情况说明并致歉。情况说明中称,发生相关情况后,门店停止了生产经营活动,当日所生产的产品在当时进行了报废处理。同时门店也联系了食安部门及工程部门进场排查漏洞进行处置。经调查发现,该异物处于柜台玻璃的夹层处,来源于外部入侵。因门店在柜台两侧做了密封,异物被挡在玻璃外立面与柜台之间,未接触食物,也未接触生产区域。目前,门店已经对相关漏洞进行了封堵,同时对门店进行了全面消杀,并经过了第三方的现场检验。

  11月8日,杭州市上城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上城发布”也发布情况通报称,上城区市场监管局11月7日晚获悉相关信息后,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涉事糕点门店进行现场调查,并约谈该店负责人。目前该店已停业整顿,店内所有食品均已销毁,并在店内开展全面消杀工作。

  本次事件中,鲍师傅能够第一时间针对舆情进行回应,监管部门也及时跟进,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舆情的发酵。作为知名糕点品牌,鲍师傅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把食品安全关,加强门店监管,及时查漏补缺,增强虫害消杀工作,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保证消费者的饮食健康安全。

  近日,湖南一位消费者爆料,其网购的一款赠品面包外包装配料一栏写着“保密”,各项营养成分则是打满了问号。事件一经曝光,引发各方激烈讨论。

  对此,消费者认为,赠品也是要食用的产品,配料表写着保密,消费者在不知成分的情况下食用面包,可能出现过敏现象,存在安全隐患。

  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要认真查看产品标签,看清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明确购买产品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同时查看是否含有过敏源等。作为商家,需要依法合规生产,严格规范食品包装标识,让消费者买的放心,吃的安心。

  据悉,11月14日,江苏苏州一网友在与朋友吃火锅的过程中,无意间拍摄到火锅店工作人员在奶茶和汤底中添加“三花淡奶”。随后,其将视频发布到网络,引发网友纷纷关注。

  11月15日,火锅料理工作人员介绍,店里确实一直在使用三花淡奶,主要作用是使汤底更顺滑,并表示不会对造成伤害。

  “三花淡奶”主要成分涉及生牛乳、乳粉等,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有磷脂、磷酸氢二钠和卡拉胶。其中生牛乳、乳清粉是普通的食品原料,磷脂、磷酸氢二钠和卡拉胶是国家允许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三花淡奶”多用于咖啡、奶茶、西式甜品、甜点的制作,是一种常见的烘培和烹饪原料。

  “三花淡奶”不能与食品添加剂混为一谈。消费者需要理性看待,学会分辨,适当增加自己知识储备。政府部门也需要加强食品科普宣传,提高公众的食品安全素养,有能力分辨网络上五花八门的食品安全线、知名商超一门店因销售面包中出现活蟑螂被罚10万元

  近日,沃尔玛(湖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武汉杨家湾分店因违反食品安全法规,被洪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0万元人民币。

  处罚结果显示,当事人对其经营混有异物的食品(该案货值金额10.8元,因涉案产品未售出,违法所得0元)的违法事实并未及时处理且未重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也未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应当责令改正并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罚款10万元。

  据报道,今年9月,湖北武汉一消费者去五环天地沃尔玛超市(杨家湾分店)买午饭的时候,发现促销面包里面有一只活蹦乱跳的蟑螂,随后其将面包给了一旁的收货员,收货员表示抱歉,并且会向上级领导反映。

  作为知名连锁商超,沃尔玛因食品安全问题被处罚已经不是第一次,需要引起重视。说明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漏洞,需要加强企业管理,加大虫害消杀工作,强化员工培训,避免类似情况发生。

  11月初,“广东一高校食堂现比拳头大的老鼠”的话题引发网友热议,据悉,11月2日,网曝广东广州一高校某学生餐厅档口有老鼠在货架台上出没。对此,校方回应称,目前该事件已经处理了,本着对学生负责对涉事餐厅停业整顿,并进行消鼠灭虫等工作,整改通过后再恢复营业。

  无独有偶,11日8日,某高校被曝18元盒饭不断出现异物的相关话题登上热搜。该高校多名学生反映,18元盒饭套餐出现烟头、纸等异物。11月8日,供餐公司发文致歉称,系临时接到餐饮应急保供任务,在保证供应的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没有给同学们带来良好的用餐体验。接下来公司会竭尽全力的调整菜单和工艺质量,保证供应,同时也将尽全力的做到菜品口味合适、众口能调。11月9日上午,高校学生工作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更换供餐公司。

  11月29日,“青岛多名中学生食堂用餐后被送医”的话题登陆百度热搜。据报道,11月28日上午,即墨区青岛昌乐二中学生家长反映,其孩子前一天在学校食堂就餐后出现腹泻、呕吐等不适症状,同校部分症状较重的学生被送往医院救治,疑似食物中毒所致。据悉,学生普遍反映当天学校食堂供应的肉夹馍里面的肉有异味不新鲜,许多学生当天中午都吃了肉夹馍。对此,校方表示,确实有部分学生在学校食堂就餐后出现呕吐、腹泻等症状,即墨区相关部门已介入调查。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各界极为关心的问题。作为学校,需要紧绷食品安全这根弦,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餐厅管理、加大供餐公司审查工作,确保学生饮食安全。监管部门也需要加强监管,加大检查力度,严惩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1月16日,有网友发视频爆料一工厂加工水果罐头时,工人全程徒手抓水果放入瓶中的画面引发关注。

  对此,涉事品牌方回应称,视频中的一幕发生在此前做贴牌的工厂,视频中的产品非该品牌的产品,疑竞品公司恶意中伤,已报警。

  11月16日,涉事品牌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回复称,已经关注到相关视频,执法人员已经介入调查处理。

  本次事件中,到底是不是涉事品牌尚未有定论。但是不管是哪个品牌,食品安全始终是食品企业不可逾越的红线。本次事件中,生产企业的工人徒手抓水果,明显不符合操作规程,容易造成食品污染,产生食品安全问题。

  作为加工企业,需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生产过程全程监管,规范生产,加强从业人员的培训,增强食品安全意识,保证产品安全合规。此外,监管部门需要及时跟进,明确事由,及时公布调查结果,解除消费者疑虑,同时,如涉嫌违法,需要对违法企业严惩不贷。

  近日,浙江金华一女子发现,其网购的夹心海苔零食罐子上有两层不同品牌的包装,保质期还相差4个月。

  当事人称,目前商家解释是因为印刷机版本错误,为了环保才贴第二层包装。在沟通记录里,商家承认两品牌食品为同一厂家生产,生产日期均无问题,一切以外包装为准。

  但该女子觉得这个说法非常不合理,印刷错误可以理解,但两个牌子同一厂家同一产品,保质期却相差4个月,不免让人担心。目前已由平台垫付给她退了款。

  》中规定: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日期标示不得另外加贴、补印或篡改,是指不能在完整的标签上另行加贴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也不能在原标签上补印日期或任意更改已有的日期,可以用整个食品标签以不干胶的形式制作,包括”生产日期“或”保质期“等日期内容,整个不干胶加贴在食品外包装上。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牢牢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消费者一旦发现食品安全问题,也应仔细鉴别和留存证据,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1月29日,一则”顾客点龙虾做标记上菜后发现被换“的话题冲上微博热搜。近日,江西吉安一女子发视频爆料,其在一家海鲜店点龙虾时做了标记,上餐后发现龙虾被商家掉包。视频一经发出,引发网友热烈讨论。

  据悉,女子与朋友到一家海鲜店就餐,点了一份龙虾,为了防止掉包,女子特意掰掉一小截龙虾腿作为标记,结果上菜以后发现龙虾腿又”长了出来“。于是,女子询问商家是否掉包了自己点的龙虾,在得到工作人员否定的答复后,女子拿出了自己点龙虾时折断的一小截龙虾腿,对此,店员辩称”这个和另外一个一样的“。此外,店家也回应称,不是故意调换,是服务员上菜的时候上错了,别的包厢也点了龙虾,在厨房的时候没有注意哪个是哪个龙虾,并不知道女子已经做了标记,后面也给顾客把龙虾的钱退掉,并且另外的菜也给打折了。

  针对此次事件,很多网友表示都曾经遇到类似事件的发生。自古以来,诚信经营才是企业长久发展的根本,商家的这种行为,丢掉的是消费者的信任,而信任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建立起来的。消费者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留存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让商家得到应有惩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餐饮企业监管,规范餐饮企业经营活动,让”明厨亮灶“落到实处,使消费者吃的放心。

  江苏南通的孙女士在网上出售了250袋河豚鱼干,总价23750元,本以为可以小赚一笔,没想到买家以河豚鱼干存在安全隐患、没有注明保质期为由,将孙女士的父亲(孙女士网店的主体)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赔偿。

  一审法院认为,孙女士所售河豚鱼干作为预包装食品,没有保质期违反了《食品安全法》,要求孙女士父亲支付十倍赔偿23万余元。孙女士认为,他们这是食用农产品,无需注明保质期,但是二审依然被判赔偿。

  在应诉过程中,孙女士还发现买家与其妻子、母亲、岳母均是打假人,孙女士的律师根据裁判文书网等官方信源,列出买家全家打假案件涉上千宗。

  本次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发网友广泛讨论。讨论的一个焦点在于涉案河豚鱼干属于“预包装食品”还是“农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二条中规定:“本法所称农产品,是指来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即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50条中规定,“预包装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食品。”

  近日,关于云南咖啡豆是否“香精豆”的讨论引发关注。一篇名为《云南咖啡豆,困在香精里》的文章让咖啡豆行业中的“香精豆”成为争议焦点,继而引发了人们对于云南咖啡豆的信任危机,一时间,云南咖啡被推向风口浪尖。

  对此,相关业内人士、专家纷纷下场为云南咖啡正名。他们表示,用个别香精豆现象来与云南咖啡,否定国产咖啡价值,是以偏概全,也不实事求是;香精豆只是市场需求下的一种逐利产物,绝非主流

  此外,云南省咖啡行业协会回应称将加强行业自律,并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共同维护云南咖啡的品牌形象。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准则》(GB2760-2014),附录B“食品用香料使用规定”中明确规定“茶叶、咖啡属于不得添加食品用香料、香精的食品”。不过,其中也提到“食品用香料、香精不包括只产生甜味、酸味或咸味的物质,也不包括增味剂。”

  这次风波,对云南咖啡行业是机遇也是挑战。相关部门和行业需要尽快制定行业标准,规范产业发展,明确标注咖啡产品信息,让消费者一目了然,明确分辨出是否属于“香精豆”产品,也避免类似舆情的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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