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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进党的政务官竟然公然干涉选举

  •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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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9-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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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快评第517期】

在选举社会,政务官恪守行政中立是基本原则。即使是面对同党籍的参选人,现任公职人员也不应参与辅选,公检法和选务系统更是“选举公平”“行政中立”的最后一道防线,无论如何不能越过。

“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完全不顾这样的行政伦理,前有民进党的内政部门副主管陈宗彦宣称“投给小党是浪费”,要求“新住民”票投民进党,引来蓝营的新党和绿营的陈水扁同声谴责,后有民进党的法务部门副主管蔡碧仲明确表态支持党籍花莲“立委”萧美琴,更引发外界哗然:民进党政务官干涉选举是一个接着一个来,如今连守护选举公平的最后颜面也不要了吗?

蔡碧仲主管的法务部门,负责领导各地检察机关,选举期间负责查贿选、公正选风,如今高层领导选边站,难道不会对基层办事人员差产生影响?台湾《联合报》不无忧虑地说,“检方是否会因此揣摩上意,选择性侦办查贿案件,令人感到忧心,蔡碧仲如此作为,不仅侵害司法威信,也大开民主倒车”。

更早前,蔡碧仲曾担任花莲县代理县长,一手主导针对前县长傅昆萁的调查,时任花莲地检署长黄和村并未起诉傅昆萁,而后遭到降职处理,其时蔡碧仲参与全台检察系统人事调动,故而被视作秋后算账之举,令基层检察官不寒而栗。《联合报》指出,黄和村“被开铡”的传闻,已在不少检察官心中留下阴影,未来花莲地检署在查办贿选案时,其中立性恐难以让人期待。

在台湾,“立委”负有监督台当局政务官之职责,今日政务官公开表态支持特定参选人,会否是寻求他日当选后对其网开一面?假若支持的候选人未能当选,政务官又如何面对当选的候选人?况且,政务官若可以表态支持特定的参选人,是否意味着受立法权监督的行政权也可借此支持特定候选人,来表达对立法权的不满,甚至破坏立法权的行使?

绿营内部有“青天”之名的前法务部门主管陈定南,原本打算为陈水扁辅选,因为检察系统的反对,宣布不会去任何辅选场合。蔡碧仲显然忘了“陈青天”,忘记“陈青天”的绿营政务官又岂止蔡碧仲一个?(作者:李东海,江苏省台湾研究中心兼职助理研究员)

(本文系投稿作品,不代表中国台湾网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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